中标
新华乡笋竹企业高盐废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6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8/04/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3zc2018z037
预算金额26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
代理联系人-0559-853510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华乡笋竹企业高盐废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黄山市
项目名称 新华乡笋竹企业高盐废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20日 截止时间 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项目编号:J3ZC2018Z037)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采购人

代理机构

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

主要成交标的

评审专家名单

新华乡笋竹企业高盐废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1

名称:黄山市黄山区新华乡人民政府

地址:黄山区新华乡

联系方式:

0559-8586641

名称:黄山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

地址:黄山区平湖西路黄山房地产大厦4楼

联系方式:

0559-8535100

名称:安徽湛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25号爱迪尔办公楼301室

267万元

名称:高盐废水处理设备

品牌型号:

数量:1套

单价:

2670000.00元

黄后宝

庄观山

谷庆清

项目类别

货物类

项目服务要求

1、供货要求: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2、售后服务:验收合格后,继续给予技术服务

成交供应商业绩

其他

1开标时间: 2018年04月20

2、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201804月20日2018年04月23日;

3、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0559-8535100);

4、监管电话:0559-851217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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