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3301100000001853002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方波
招标代理机构政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赛芸152671266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5
公告正文
崇超路(运溪路-运河)等共计三个项目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杭州临平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杭州临平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物资、服务采购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批准,现就崇超路(运溪路-运河)等共计三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崇超路(运溪路-运河)等共计三个项目招标代理

2、招标编号:L3301100000001853002

3、建设地点:临平

4、招标工作内容:

崇超路(运溪路-运河),南至运溪路,北至运河,长度约760米,宽27-30,新建桥梁一座,总用地面积约为34.2亩。建安费约7000万元,具体以最终批复为准;

富塘路(人民路-运溪路),南至运溪路,北至人民路,道路长约260米,宽约32-38米,新建桥梁一座(15*38),总用地面积约为13.7亩。建安费约3000万元,具体以最终批复为准;

09省道提升工程(运溪路-塘栖运河大桥),项目南至运溪路,北至运河,道路长度约900米,宽度45米,含桥梁一座(28*45)总用地面积约60亩。建安费约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批复为准

代理费总计约85万元,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85万元。

具体项目以招标人书面委托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须在杭州市临平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信息录入手续(诚信制裁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2、至少投入5名注册建设工程造价工程师,原则上须在本单位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不含补缴和退休返聘人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在开标截止前需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单位造价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临平区招投标主管部门盖章备案的《临平区代理机构情况信息录入表》复印件。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221125900分;

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昌达路 159 号百联奥特莱斯二期17号楼一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20221125900分;

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昌达路 159 号百联奥特莱斯二期17号楼一楼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临平招投标小额项目(http://home.qfpt.linping.gov.cn:18084/home)下载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关注以上网址

2、澄清、修改等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该网站进行下载查看。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杭州临平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方波

联系电话:0571-89021790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西横头街15-2号

2、招标代理名称:政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赛芸

联系电话:15267126638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顺风路525号32幢

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 “即交即走”。根据临平区最新防疫要求,提供相应核酸阴性证明。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进行体温检测、杭州健康码、行程码和身份证核验及递交标书时提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一),配好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工作;为减少人员集聚风险,进入开评标区域的人员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 离开。
招标人 名称: 杭州临平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期:202211 11


附件一:

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

我(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单位(公司)

本人现郑重承诺:

(一)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不是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或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但在杭隔离观察已满14天;

(三)近期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

(四)杭州健康码行程码显示为绿色。

如上述承诺不实而导致不良后果(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时间: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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