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jk55-fw023-00
预算金额174.5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晓军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一男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年中国石油数据中心(克拉玛依)消防气瓶检测充填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JK55-FW023-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次消防IG541及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及充填服务项目均应遵守相关法律规范实施,以满足数据中心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高效、安全、稳定、可靠的建设要求。中国石油数据中心(克拉玛依)机房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气瓶检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主楼及动力站的组合分配式IG541灭火系统,共计843只药剂瓶及74只启动瓶进行拆卸、运输、检测、药剂瓶容器阀更换、药剂更换充装及系统恢复、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数据中心三层指挥大厅设备间、动力站房的预制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共计30只药剂瓶及对应启动瓶进行拆卸、运输、检维修、药剂检测回收、对检测后的气瓶进行灭火剂充装及系统恢复、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数据中心及动力机房气体灭火系统储压容器压力动态监测系统的维护。项目估算金额:174.53万元(不含税)
2.2项目内容:数据中心及动力站的组合分配式IG541灭火系统、数据中心三层指挥大厅设备间、动力站房的预制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分布在各系统设备间或防护区内。依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和《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3-2021)的相关规定,需对上述气体灭火系统气瓶进行检测充装及系统恢复。检验合格后的消防气瓶,须恢复安装对应编号的数字压力表,确保气瓶压力值实时上传至监控平台,且集中监控平台的各项功能与信息正常。
服务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划分标段的项目可投不同标段);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
3.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且核准项目应包含无缝钢瓶(PD1)、焊接钢瓶(PD2);
3.4具有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的范围应该包含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
3.5具有国家消防工程研究中心颁发的关于“IG541惰性气体灭火剂”检测认证证书;
3.6投标人单位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上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最近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3.7投标人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要求,建立和使用气瓶充装追溯信息系统,气瓶检验和充装信息应能上传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平台(https://dms.citln.cn/whois/ui/),可通过互联网标识解析平台进行信息查询(提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平台注册信息)
3.8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
3.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同或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必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10财务要求: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11信誉要求:
3.11.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3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11.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邮箱,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正确的邮箱及手机号码(咨询电话:09906265232、09906265231)。
4.3招标文件购买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进行项目报名;
②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http://www2.cnpc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流程见附件2: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③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
④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990626523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3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3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http://www2.cnpcbidding.com),使用电子钱包内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0万元,保证金应在工作时间(北京时间8:30至17:00)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进行转账。(操作流程见附件2: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5.4投标人应综合考虑电子投标受网络环境、响应速度、UKEY身份认证失败、工作日平台技术支持响应时间等因素影响,尽早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7月31日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及地址: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开标平台: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数据公司)。
项目承办人:王晓军。联系方式:0990-6537183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邮编:834000
联系人:史一男电话:09906265226邮箱:599244139@qq.com(座机联系不上请直接发邮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9906265233。
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10885167、13810277141、18201091419。
、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提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http://124.88.160.96:9090/ba/)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作为失信投标人处理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作为失信投标人处理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进行下载和学习,如有问题可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7710885167、13810277141或18201091419。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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