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主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标段一)沱河水质提升设备(线性曝气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 宿州市水环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 宿州市主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标段一)沱河水质提升设备(线性曝气系统)采购及安装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编号: SZCG2020115
1.2项目名称: 宿州市主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标段一)沱河水质提升设备(线性曝气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1.3采购人:宿州市水环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项目类别:货物类
1.6项目数量:详见本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项目内容及预算: 本项目在宿州市沱河和三角洲公园水域分别铺设线性曝气系统,沱河铺设长度9.6Km,三角洲公园铺设长度3Km。提升目标:水体的DO达到4mg/l以上,增加沱河的生物丰度,形成复杂的生态系统,以达到抑制藻类生长提高透明度的目的;同时逐步改善水体中的还原态,将水中的ORP提高20-50%。本项目投资预算510万元。
1.9最高限价: 510万元
1.10标段(包别)划分: 无
1.11核心产品:/
1.1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1.1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1.14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下方附件及招标文件
1.15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近期纳税相关材料和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
2.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2.4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供应商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平台—》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下载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能进入下一个交易程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6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条货物适用)。除非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否则凡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海关境外的进口产品,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
三、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 5月 11日17时。
3.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3参与投标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 宿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 http://ggzyjy.ahsz.gov.cn )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平台—》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下载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网址:http://epoint.gensee.com/webcast/site/vod/play-3bca3bbaae6b4c8ba7e8726d91cddccc),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四、投标保证金
4.1金额: 10万元整。请于2020 年 5 月 22 日08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投标人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投标,均需按本次规定的保证金缴纳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天内保持有效。
4.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汴河支行
账号:1312 0002 3800 0452 638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0年 5 月 22日 09 时。
5.2开标地点: 宿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六 开标室(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六、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法
8.1采购人:宿州市水环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北关街道宿州大道与西昌北路交叉口西南100米北关绿洲嘉园银通广场五楼
联系人:张正鑫 电话:18548927957
8.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西路688号
联系人: 祝亚南 电话:18155784555
九、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7-3936617
十、其他事项说明
10.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0.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办理CA锁和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联系方式:0557-3030327,地址: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技术支持电话:0557-3030326)。
10.3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hidao.bqpoint.com/epointknow2/bqepointknowquestion.html?producttype=1&platformguid=a7ba1ee8-4ab0-47d8-9527-90773a2f09b1&areacode=340000&CategoryCode=18
10.4本项目需同时递交含有投标文件的U盘(与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识别码一致,不加密)一份(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具体密封标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19.3条。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宿州市水环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2020 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