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靖县靖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金城路(高新中路至高新东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6/08/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靖县靖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金城路(高新中路至高新东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信息时间:2016/8/26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靖县靖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金城路(高新中路至高新东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漳高经审[201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委托项目招标人为 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
2.2
主要建设规模如下:本工程建安费约3400万元,工程设计总长度为824.78米,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40米,双向六车道,两侧设人非共板,设计车速50km/h。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靖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金城路(高新中路至高新东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以及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5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
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2.6
监理费:
本项目监理费按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
监理费取费费率定为:1.0%;投标人应按上述费率填报监理费取费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监理费以本招标工程财政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乘以监理费费率1.0%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企业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已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省外入闽监理企业须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27日至2016年08月31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并
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伍仟元整(¥5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6 年09月14日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说明:
①
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如下:
户名: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帐号:3500166770705250153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靖支行
备注:
①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
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9月18日10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4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上发布,抄送: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zzjs.gov.cn) 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南靖县靖城镇科技路移民创业园2栋302室
联系人:
0596-6032775
传真:0596-6032775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新城国际1栋2单元1408号
电话:
0596
—2687827 传真:0596—2687827
联系人:小黄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 点: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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