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劳务派遣人员劳务采购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25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0074
预算金额257万元
中标联系人-028-86137271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5100012023000074-1
二、合同名称:劳务派遣人员劳务采购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0074
四、项目名称:劳务派遣人员劳务采购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年路6号
联系方式:84336163
供应商(乙方):四川西南企联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复地复城国际广场T3栋1803号
联系方式:028-861372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劳务派遣人员劳务采购服务项目 1(项) ¥2,570,000.00 ¥2,570,000.00 三、服务内容及范围
(一)供应商派遣劳动者到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从事辅助性工作。
(二)供应商向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提供不少于42名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为驾驶员、文员、厨师、门卫等),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其涉及的主要工作事项为负责有效开展行政、后勤等辅助工作。供应商应当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按月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工资,妥善解决与劳务派遣人员的用工纠纷。采购人对违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有权退回供应商,调换人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供应商负责所有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工作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管理、社保公积金管理、薪酬管理、劳资纠纷处理等。
四、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须保持劳务派遣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具体岗位安排由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二)供应商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所有人事工作管理,提供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发放经济补偿金、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教育劳务派遣人员服从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按照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所有劳资纠纷、调解管理纠纷、安全责任事故等,落实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
(三)供应商须为全体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和及住房公积金各项待遇的申领及报销事宜。
(四)供应商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经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非经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付金额和险种。
(五)工作时间:全体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及具体休假时间由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做具体安排。
五、派遣人员配备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配置的劳务派遣服务人数,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能够满足采购人用工人数要求,并能满足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岗位和人数的要求。(提供承诺函)
(二)派遣人员条件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纪录;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承受工作压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接受采购方的工作安排和培训安排;
4.符合采购方要求及日常管理工作规范;
5.符合采购人要求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其他要求
(一)如因派遣人员工作失误而造成采购人设施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合理的经济赔偿,供应商可以依法向相关被派遣人员主张权利;
(二)采购人是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没有劳动关系;供应商是劳务派遣的派遣单位,是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
(三)本文件中没有注明的,按照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合同金额: 2,5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3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西南企联劳务服务协议.pdf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
2023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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