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xd-zfcg-cs-2023-001号
预算金额118.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石玉环0903-78206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升建设(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D-ZFCG-CS-2023-001号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升建设(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87000  

    最高限价(元):1187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升建设(二期)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87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和田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国家3.0标准升级,网厅新增区域评估模块网厅入口、系统运行情况、企业申报智能引导、报建辅导、虚拟项目报建、市政公用一站式服务平台申报等功能,审批系统新增代办业务模块、主题变更审核、撤件任务管理、补正办件、容缺审核办件、待取件、已取件管理清单、市政公用一站式服务平台审批、信用监管模块、智能咨询模块、案件补正审批、数据重传管理等功能,新增好差评功能,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好差评系统、自治区建筑统一赋码平台、市政公用一站式服务平、APP(审批端)等平台进行对接,完成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功能,按照自治区要求,完成二期升级改造验收,做好和田本地个性化定制等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具有有效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9月-11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9月-11月)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9月-11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2023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和田市纳瓦格路296号

联系方式:0903-2562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人民街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703室

联系方式:0903-7820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玉环

电 话:0903-7820626











附件信息:

  • 和田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升建设(二期)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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