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标段:峨石红高速三分部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项目
三分部
甲 方: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周 转 材 料 租 赁 合 同
承租方: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签订地点:峨石红高速三分部

经甲乙双方同意,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项目三分部工程所需盘扣支架租赁 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用周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和租赁单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租赁 不含税价(元) 税率 增值税税款(元) 价税合计(元)
天数 单价 金额 单价 金额
合计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陆拾叁万捌仟柒佰贰拾陆元整
备注:1、装卸费 0 元/t,由甲方负责承担。2、上表中数量、合价、合计金额均为暂估。
1、本合同暂估不含税价合计:元,增值税税款合计:元,价税合计:元。
如由于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为准,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所适用的税率计算增值税税款,同时调整价税合计款。
2、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安装、调试、检验及后期保养维护费、税金、装卸费等全部费用,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以上周转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分批供应;每批次的周转材料计划,甲方应提前15日报送乙方(注明:名称、规格、数量、需要时间)。
二、所租周转材料供货及归还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峨石红高速三分部
三、所租周转材料租赁期限:2023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施工实际和特点,各种周转材料的具体提供时间以工程项目实际需用计划为依据,其具体归还时间以工程项目实际停用退场时间或甲方发出的书面退场通知时间为期限)。
四、所租周转材料运输及装卸费用:租用各种周转材料往返运输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现场装卸车均由甲方自行负责;出库发料和退库收料时的装卸车由乙方负责安排,其装车和卸车费均按0 元/t计算,由甲方负责承担,并入当月租费结算。
五、所租周转材料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甲方在提货(出库)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需的品种、规格及数量发货,并提供相应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甲方应认真清点及验收,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验收进场。依据如下标准进行验收:立柱壁厚不低于3.00mm,外径不低于48mm,立柱无开洞或焊接的,长度满足标准规格尺寸。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单,对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等作出核定,该验收单作为材料退场时核对是否存在遗失、短少等情形的依据。
2、甲方依据如下标准进行验收:乙方所供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为钢模板检验标准,符合甲方施工设计图纸要求。模板中使用的钢制拉杆所有配件的设计应保证在其拆除时留下的孔穴尺寸最小,并符合强度和美观的要求。而且周转次数不得小于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及标准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方案执行。各项指标应符合交通行业标准规定,以及满足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及监理公司的质量要求,材料均选用昆钢钢材。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整改至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因质量问题被业主方和总承包方清退出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向业主方和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则一切违约金由乙方承担。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单,对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等作出核定,该验收单作为结算依据。若因乙方所供材料未达质量要求造成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3、甲乙双方均应派专员对交付产品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乙方不派专员到场验收的,视为同意甲方单方对标的物进行验收的结果。甲方在验收中,指定材料员毕文专人进行验收签单,未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的,甲方对签单结果不予认可。
4、甲方在收到交付产品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乙方交付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交付产品的质量符合双方约定。但国家对交付产品的质量保证期规定超过两年或乙方对交付产品质量保证期的承诺超过两年的,按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或乙方承诺的质保期执行。
5、乙方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产品的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乙方未交付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6、乙方交付产品如果在甲乙双方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数量等相关要素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与封存样品不一致,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异议,要求乙方重新交付符合合同约定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数量的产品,由此产生的运输、装卸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在异议得到解决之前有权拒付货款。因重新交付导致超过约定交付时间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因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立即负责处理并在收到异议后【3】天内给甲方书面回复,否则即视为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安全梯笼,安全操作平台按米验收,货物到达现场后,双方共同对安全梯笼,安全操作平台的配件数量及质量进行验收。依照双方签认的规格型号及质量标准为验收依据,双方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参与,最终确定验收结果。
六、退库周转材料维护保养综合费用: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税率% 含税单价(元) 备注








数量按实际需维修数量
  • 退库周转材料损坏赔偿及遗失赔偿标准:
甲方在各种周转材料退库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乙方作损坏维修处理:
(1)模板开裂或变形损坏的,能维修的,由乙方负责作换件维修处理,并向甲方收取换件维修费。
(2)遗失和短少处理赔偿,按遗失和短少周转料的实际情况,按归还时的市场价格折币赔偿或购买实物归还。双方按照如下约定进行赔偿:6000元/吨
甲方在各种周转材料退库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乙方作报废处理:
(1)甲乙双方确认材料不能再进行使用。
双方按照如下约定进行赔偿:6000元/吨
八、收款信息的约定:
1、 收款人:
乙方无争辩、不可撤销地指定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款项由的职工其身份证号为到甲方办理收款手续。乙方确有需要变更收款经办人的,应在变更时及变更后,每次办理收款手续时,由变更后的收款经办人持由乙方签章,并经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收款经办人变更通知书》,到甲方办理收款手续。
因收款经办人不符合约定,导致甲方延期支付的,全部责任有乙方承担。导致甲方承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支付方式:
(1)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农民工工资除外),采用转账(转账、网银、电汇、银行汇票)形式,支付到乙方基本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
行号
注:甲方按上述约定的信息进行款项支付,收款单位名称应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1)每月25号前乙方应主动与甲方对单。甲方开具经本合同指定材料员签字的结算单作为乙方收款的依据。货物供货完毕一个月内,乙方应主动与甲方对单,乙方不主动与甲方对单,视为乙方主动放弃债权。
(2)材料款支付结合总(分)包合同,(1)甲方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按月审核乙方供应材料并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每月20日前按上月结算金额的 80 %付款;(2)乙方材料供应完毕,且甲乙双方书面确认质量合格,最终结算确认后支付至87%;(3)甲方与发包人的施工主合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完成且甲方收到发包人的工程尾款和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材料结算剩余款项。如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低于发包人合同约定比例,则以上(1)(2)(3)付款条款均按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降低10%支付。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签字盖章的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后未付款,乙方注销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按结算金额提供发票,以免造成税务风险和无法付款的争议。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按照应付未付款,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计算期不超1年。
(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九、发票事项
1.甲、乙双方开票信息如下:
租赁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单位名称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陈祖军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188号
联系电话 0871-6317327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000MA6K5LYD33
开户银行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支行
银行账号 137245814293
2.乙方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类型:☑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个人
3.本合同选择的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4.发票开具方式:☑自行开具 □税局代开
5.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
6.开具发票信息
乙方应按照下列信息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随意更改。乙方开具的发票,票面信息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 税收分类编码 单位 税率(征收率)
钢模板租赁
7.发票备注栏的规定
乙方应按照下列第( 1)项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填写信息
(1)建筑服务类
项目名称 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项目
三分部
项目地点 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
(2)不动产租赁类
不动产详细地址
(3)货物运输类
起运地 到达地
车种 车号
运输货物信息
(4)差额开票类
乙方选择差额开票的,应通过税控系统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发票,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5)其他类别
乙方应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填写发票备注栏信息,不得在备注栏内填写无关内容。
8.乙方开具的同一张发票,内容多于8项的,应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在每一张清单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一张发票的内容少于或等于8项的,不应使用销货清单。
9.乙方应在发票备注栏加盖乙方的发票专用章(税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加盖税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并确保印章轮廓、字迹、号码、图案均清晰准确,如乙方加盖的印章不符合要求,可以在发票的其他空白位置重新加盖。当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具备加盖符合要求的印章条件时,乙方应当重新开具发票。
10.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信息开具发票,并确保其开具的发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资金、货物、发票四流统一,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11.由于乙方提供的发票存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虚开、错开等情形,导致甲方承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因甲方原因造成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丢失或损毁的,乙方有义务依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和其他相关资料,因乙方未履行该义务,导致甲方承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乙方应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因乙方逾期送达,导致甲方承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乙方应于每次收款时,提供与收款金额一致的增值税发票。因乙方提供的发票金额与收款金额不一致,或乙方未能及时提供发票的,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前,甲方有权暂不支付款项。乙方在收款时未能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于之后补充提供时,甲方可能因内部管理或其他原因不能立即支付款项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索取赔偿、利息、资金占用费或其他经济补偿。
15.在纳税义务发生时或发生后,乙方应依据甲方的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不得以暂未支付或暂未完全支付款项为由,拒绝开具发票。
16.甲方付款前,乙方已提前按照甲方要求或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乙方应当在收款时提供补足累计收款金额与提前开具发票金额的差额的增值税发票。提前开具发票的金额大于累计收款金额的,乙方不必额外开具发票。
17.乙方一般不应在大额收款时大量使用十万元或十万元以下版别的增值税发票。
18.本合同约定的总价中,包含不含税价和增值税两部分,其中不含税价为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不因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其中增值税部分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确定,当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时,合同约定的增值税部分应随之变化。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合同约定的增值税金额发生相应变化,进而导致合同约定的总价发生相应变化的,应在合同价款结算时准确反映;甲、乙双方应留存充分的相关证明资料备查。
19.本合同约定中所述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指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同时,甲方始终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并要求赔偿的权利。
十、环境及安全:乙方提供周转材料的包装、运输、搬运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乙方人员服从现场收料人员安排进入工地,按要求进行装卸、堆码,保证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乙方人员不服从现场安排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环保要求。1、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防范意识,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2、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具备货物运输许可证及车辆驾驶许可证,并通过国家检测部门的检测认证要求。
3、乙方的运输车辆应购买相关的车辆保险来降低运输车辆、驾乘人员的安全风险,在材料验收交付前后的安全风险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加强对运输车辆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做到对危险源的有效识别及提前预防,提高避险防范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5、 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工地后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如有侵害甲方及第三方的安全事故发生,应承担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一、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管出现任何异常情况,都不得将乙方的租赁物资作为抵押品抵押给任何人。如出现异常情况,乙方有权收回出租的一切租赁物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逾期支付货款的责任:乙方有权进行催告,催告后60天仍未支付的,以应付未付款为基数,按合同签订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利息总额最高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5%。
十三、本合同约定债权未经甲乙双方书面一致确认,不得私自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该债权转让行为对本合同相对方不发生效力,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不能提供周转材料或提供材料不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影响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拒付租金,消除危险、排除妨碍、采取补救措施、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10000】元等。若乙方重新交付,导致交货时间逾期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责任。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周转材料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3、若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因此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且乙方按每次事故【10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若发生较大事故以上等级安全事故,或发生安全事故超过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组织设备拆卸退场,若乙方故意拖延的向甲方赔偿违约金1000元/天,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机械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民法典及双方约定的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十五、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此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单位名称(纳税人名称):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188号
纳税人识别号:91530000MA6K5LYD3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支行
账号:137245814293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650501
乙 方
单位名称(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类型:
注册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承诺函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了项目物资租赁竞选,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1.接受并积极配合贵公司为核实准入资格所做的一切合法调查、核实、考核工作,保证在参与贵公司物资租赁时在《营业执照》的许可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活动,不将该证转让、出借、泄露给第三方。
2.接受并积极配合贵公司为保证产品质量而展开的驻厂监造。
3.对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召回,根据需要确保及时更换,并承担贵公司经济损失。
4.遵守贵公司关于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贵公司有权随时对我公司经营状况、资质、能力等进行必要的考察、核实。我公司经考察/考核后如不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贵公司有权取消准入资格。
5、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商务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抵制不廉洁的商业行业。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贵公司员工提供个人佣金、回扣、礼金礼券和贵重物品等不正当行为,也不为贵公司员工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如贵公司发现我公司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拉拢、贿赂贵公司员工,一经查实,我公司接受贵公司所采取的相应的处罚。
6、中标后,采用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范本。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日

附件1
资金承诺书

致:
我公司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若我公司中标,承诺如下:
若你方工程款暂不到位,我方不得自行停止供货,同时也不得向你方索取利息和滞纳金,若我方擅自停止供货,你方有权更换供应商,并且不再支付我方剩余工程款。
特此承诺!

















附件2
承诺函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了项目租赁竞选,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1.接受并积极配合贵公司为核实准入资格所做的一切合法调查、核实、考核工作,保证在参与贵公司物资租赁时在《营业执照》的许可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活动,不将该证转让、出借、泄露给第三方。
2.接受并积极配合贵公司为保证产品质量而展开的驻厂监造。
3.对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召回,根据需要确保及时更换,并承担贵公司经济损失。
4.遵守贵公司关于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贵公司有权随时对我公司经营状况、资质、能力等进行必要的考察、核实。我公司经考察/考核后如不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贵公司有权取消准入资格。
5、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商务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抵制不廉洁的商业行业。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贵公司员工提供个人佣金、回扣、礼金礼券和贵重物品等不正当行为,也不为贵公司员工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如贵公司发现我公司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拉拢、贿赂贵公司员工,一经查实,我公司接受贵公司所采取的相应的处罚。
6、中标后,采用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范本。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件3
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一)我方承诺坚决服从项目部的指挥和安排,在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材料(设备)供应,保证不发生停工及消极怠工等行为。
(二)我方承诺若履行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保证不发生扰乱政府机构、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生活秩序的行为及有损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社会形象(含不当舆论)的行为,包括不限于围堵(堵门、堵路)、冲击、强占办公场所和生产(施工)场所;拦截车辆、堵塞或阻断交通;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不在非接待场所静坐、长时间滞留、不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在接待场所或拉挂标语、横幅等情况。
(三)若发生上述(一)、(二)情况,每发生一次我方自愿接受甲方10-50万元违约处罚,具体金额根据前述行为的严重性由甲方决定,我方无条件接受。
(四)我方擅自停工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我方自愿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我方接受甲方“先退场,后清算”的管理要求,退场清算原则遵从:
1、最终清算价格需扣除由我方原因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2、保证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出场”的现象。
(五)我方承诺当收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撤离现场,并积极配合甲方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结算。
二、本承诺函作为双方合同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XXXXXXXXXX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住址:
电话:
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5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人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为我方代理人。授权其以我单位名义在项目中与贵单位办理的签订、修改、补充、结算和收款等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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