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穿梭巴士服务公开遴选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穿梭巴士服务项目(第三次)
二、采购人:西南政法大学
地 址: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邮 编: 401120
联系人: 王剑锋 电 话: 67258006
三、项目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许可证。
2.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进行投标,且发出授权后总公司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观光车旅游服务资质,并到运管中心特许经营备案。
4.本次招标可接受联合投标。
五、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本项目为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校园穿梭巴士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校园穿梭巴士)和渝北校区与宝圣湖校区间的穿梭巴士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校区穿梭巴士)。由采购人选取一家企业作为运营商,由其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提供校园穿梭巴士和校区穿梭巴士的运营和管理,为师生出行提供便利,保障甲方重大活动校内用车。
二、采购人:西南政法大学
地 址: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邮 编: 401120
联系人: 王剑锋 电 话: 67258006
三、项目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许可证。
2.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进行投标,且发出授权后总公司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观光车旅游服务资质,并到运管中心特许经营备案。
4.本次招标可接受联合投标。
五、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本项目为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校园穿梭巴士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校园穿梭巴士)和渝北校区与宝圣湖校区间的穿梭巴士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校区穿梭巴士)。由采购人选取一家企业作为运营商,由其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提供校园穿梭巴士和校区穿梭巴士的运营和管理,为师生出行提供便利,保障甲方重大活动校内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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