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761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51-662239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5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合肥轨道TOD甘棠路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TOD甘棠路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包河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轨道交通TOD甘棠路项目、2212-340111-04-01-938727 1.4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甘棠轨道置业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轨道TOD甘棠路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0084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GZ00084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甘棠路TOD项目位于上海路以东、平塘王路以西、南淝河路以北、甘棠路以南,用地面积共147.14亩,规划属性为住宅、商业、幼儿园用地(A地块为住宅用地,面积为73.57亩;B地块为住宅用地,面积为45.83亩;C地块为商业及党群用地,面积为14.16亩;D地块为幼儿园用地,面积为13.58亩),总建筑面积约29.5万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35761万元 2.8 计划工期:8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B地块范围内建筑工程及A地块内的展示中心,包含住宅及相关附属用房、展示中心(含临时样板间),建筑面积约10.47万平方米。本项目单体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 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安装、工程验收、竣工备案及项目建成后的维修维保工作。工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合项目前期报批报建、测绘、各类图纸审查配合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建设期服务及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考察、评审、评估工作(含发生的费用)、各类检测(不含第三方检测)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维保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地勘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建筑扩初图纸及补充答疑等招标资料。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同时具备下列业绩: (1)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的工程施工业绩。 (2)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的工程设计业绩。 注:以上两项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中体现,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3.1.5 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上述3.1.1(1)要求的设计资质; (3)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上述3.1.1(2)要求的施工资质,且各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6日00:00至2024年02月05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921、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5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随机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5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蔡工 电 话:6266279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921、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4252412106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8775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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