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fsgz02081
预算金额61800.8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261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安徽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51387.46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南新庄城中村改造复建点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合肥市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蜀发改投资【2022】97号、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南新庄城中村改造复建点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立项的批复
     1.4 招标人:合肥欣蜀置业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欣蜀置业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统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南新庄城中村改造复建点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SGZ0208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SGZ02081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蜀山区合福铁路以东、樊洼路以北
     2.6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55327㎡。
     2.7 合同估算价:61800.895万元
     2.8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该项目位于合肥市蜀山区合福铁路以东、樊洼路以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246.67㎡(约合49.87亩),总建筑面积约15.53万㎡(最终以规划审批为准),地上部分建筑面积约10.27万㎡,地下建筑面积约5.26万㎡(其中人防面积约7247㎡),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包含10~27层住宅,幼儿园,商业及配套,最终指标以规划审批为准。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查、排水许可、规划报审、人防审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评审、过程检(监)测、测绘及验收等(即从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至取得施工许可证书)全部前期工作;以及所有设计内容的施工总承包、施工、采购、运输及安装直至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既从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至项目竣工备案期间为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及项目建成后的维修维保等全部工作。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管线、杆线(水、电、气、弱电等)、河渠等原有地下地上工程的迁移及改道;土方开挖外运及回填、基坑支护、单体工程(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电梯、人防防护防化设备(含检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道排工程(含排水检测)、智能化(满足省、市智慧平安小区要求)、消防报警及室外消防管网工程(含检测)等室外附属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设计、清单编制、施工总承包、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施工、项目建设期服务及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评审、论证、评估、自检等工作(含发生的费用),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维修维保工作。中标人全面负责该项目安全文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环境保护、造价控制、成品保护、竣工验收等。承担该工程规划、消防、人防、排水、绿建、节能、环保、供水、供电、燃气、抗震、三网、防雷、城管、房产、民政、充电桩、白蚁防治、水保检测及验收等全部专项验收,以及沉降观测、消防检测、幕墙检测、排水检测、人防检测、环境检测、工程(竣工)测绘、工程检(监)测、特种设备专项检测、防雷检测、建设工程资料档案(含扫描及数据处理且需满足主管部门要求,取得档案合格证)归档等为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备案、交房所需要进行的全部检(监)测、审查、论证等全部工作,符合交付达标条件。配合招标人委托的工程监理、跟踪审计、第三方巡查及甲方专业分包工程等单位开展工作,服从招标人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其他(房屋建筑工程)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中金额不少于4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此业绩中须包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
     (2)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以上业绩不限于在同一合同中体现。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1)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3)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6日00:00至2023年10月16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261、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欣蜀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
    邮 编:230088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586576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61、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8751458429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658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6分50秒
原项目名称:南新庄城中村改造复建点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BFSGZ02081
原公告日期:2023-09-25
南新庄城中村改造复建点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SGZ02081
各投标人:
1、 关于在标前是否提供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问题。
答:不予提供。
2、 关于招标文件中第81页,2.2.1(2),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中,所提的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自行编制,建议不超过50页”,这50页是否包含封面、目录和附图部分的问题。
答:包含。
3、 关于技术文件的格式中技术文件的样式是否有明确要求,如标书编制页面是采用A3,还是A4页面,字体大小、字体格式是否有要求。
答:无强制性要求。
4、 关于招标文件P81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的界定的问题,请问:1)企业注册地省级建筑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建筑业先进企业是否可以作为综合实力认定结果?2)企业注册地省级企业联合会和省企业家协会联合颁发的省排名前二十名是否可以作为综合实力认定结果?3)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为AAA是否可以作为综合实力认定结果?4)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信用星级证书认定21星、22星是否可以作为综合实力认定结果?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 关于招标文件P114可调整价差的材料调整周期的约定,描述为:“可调整材料价差调整周期为,因发包人延期引起的钢筋、混凝土、装配式构件的调整”此处可调整价差的材料调整周期是否应为“可调整材料价差调整周围为整个项目施工期”的问题。
答:周期为“主体结构施工期间(基础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期间)”。
6、 关于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奖项、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是否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的问题。
答:是。
7、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中本项目合同内的人工费、材料费涨幅超过±5%是否按《关于加强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市场价格风险约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合建【2021】173号)文件要求调整的问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 本工程招标前附表1.3.2条中计划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是否可以理解为设计开始时间?为方便编制技术标,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是否由施工单位拟定(具体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答:可以。
9、 关于本工程“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要求为50页,是否可有页幅要求。
答:无。
10、 关于投标资料中未见本项目基坑支护相关图纸,是否提供本项目基坑支护相关图纸的问题。
答:不予提供。
11、 关于投标资料中未见本项目地勘相关资料,是否提供本项目地勘报告的问题。
答:不予提供,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12、 关于本项目含暂列金,在工程施工费单价中未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是否可自行添加一行暂列金分项的问题。
答:可以。
13、 针对招标文件第81页2.2.1(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中“综合实力认定成果”如下: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准。
关于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具体指哪些?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颁发的“北京市建筑工程先进企业”是否符合上述评审要求?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颁发的“北京建设行业AAA信用企业”是否符合上述评审要求?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颁发的“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是否符合上述评审要求的问题。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4、 招标文件51页,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中一是要求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B证,二是要求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关于二者是否要求同时具备还是二者任选其一满足要求即可的问题。
答:须同时具备。
15、 投标制作软件中存在“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一项,而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则未有此要求,请明确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答:若投标文件中无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填写,本项不作为评审项,建议投标人填写。
16、 招标文件46页,业绩证明材料中“②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关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施工许可信息查询截图是否认可的问题。
答:予以认可。
17、 “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施工业绩要求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关于投标人施工类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类业绩中在建业绩是否认可的问题。
答: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欣蜀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586576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61;66223831
2023年10月9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3分49秒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南新庄城中村改造复建点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SGZ0208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0月16日
南新庄城中村改造复建点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项目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17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伍亿零捌佰万叁仟叁佰伍拾陆元玖角(508003356.9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73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路西段(金寨南路西)
投标报价:人民币 伍亿壹仟贰佰玖拾肆万柒仟叁佰贰拾元肆角柒分(512947320.47 元)
质量:合格
工期:73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新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伍亿壹仟玖佰壹拾贰万柒仟柒佰捌拾壹元捌角(519127781.80 元)
质量:合格,争创琥珀杯
工期:73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和广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52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伍亿贰仟贰佰贰拾壹万柒仟伍佰陆拾贰元柒角伍分(522217562.75 元)
质量:合格
工期:73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安徽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井岗路68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3层309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伍亿壹仟叁佰捌拾柒万肆仟陆佰贰拾贰元陆角陆分(513874622.6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73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欣蜀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
联系人: 张工
联系方式:0551-6586576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莫晓  联系电话:0551-66223261、66223646
公示期: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0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6分38秒
南新庄城中村改造复建点项目南新庄城中村改造复建点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南新庄城中村改造复建点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项目编号:2023BFSGZ02081)定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安徽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亿壹仟叁佰捌拾柒万肆仟陆佰贰拾贰元陆角陆分(513874622.66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杨侃,夏一飞,熊文东,马俊,衡春东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43秒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3BFSGZ0208100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新庄城中村改造复建点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日期:2023年10月27日
蜀山区SS202118(南新庄)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蜀山区SS202118(南新庄)地块项目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欣蜀置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蜀山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
四、合同估算价:560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地块红线内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所有设计内容内的施工、采购、运输、安装直至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等全部工作,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承包方式。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2-11-30
八、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65865769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2天17小时55分41秒
累计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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