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宁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永和路2号一楼10号空置商铺租赁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女士0771-27270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商项目

南宁市永和路2号一楼10号空置商铺租赁

招商物地址

位于南宁市永和路2号

面积

面积为215.47㎡

招商底价

以60元/㎡.月为招商底价,自第2年起每年递增3%

招商方式

公开招商

一、基本情况

广西宁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南宁永和路2号一楼,现有一楼10号空置商铺(位于“准者体育商铺”左侧第一间),面积215.47㎡。现对外招商招租。

二、业态要求

根据资产现状、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商铺适用于做电动车、综合性五金、家电、小商品、银行、医药、餐饮、办公等。不准用于生产、储存废水、粉尘等污染物,不准经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等危险品,不准加工、堆放、经营木材及其制品,不准开办幼儿园、托儿所、各类教育培训机构(除文体培训外)和养老院。

三、严禁转租,一经发现,取消中商资格或立即中止合同,并承担中止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

四、承租商资质要求

1.竞商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本次招商不接受中介或竞商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竞商。

3.竞商人须有办理从事经营业务相关证照的能力。

4.竞商人、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与我公司无弃标、退标、竞商人单方面的退租行为。

5.竞商人、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个人及所管理、控股、参股的其他公司与我公司发生经济、法律或其他任何纠纷,或发生不服从我公司资产经营招商、房屋场地租赁管理的,或至报名之日,拖欠我公司租金或其他款项的;或被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法务部门发出警示函,招商人有权拒绝接受其参与竞商。

6.竞商人、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股东中有相同股东的不同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7.竞商人、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三年内有本公司资产租赁项目竞商、合同履约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无故弃商、单方面提前解约、中商项目无故延迟落地等),或招商过程中通过围标、纠缠、威胁等违法手段竞商或中商的,招商人有权拒绝接受其参与竞商。

五、招商底价:以60元/㎡.月为招商底价,自第2年起按中商价每年递增3%,免租清理期1个月。

合同期限合作期限5年。中商方在接到中商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参照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合同文本,中商方按合同约定缴纳我公司收益。

、安全要求:承租人签订《安全协议书》,建设、经营期间,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其他铁路外部安全环境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从事铁路和法律禁止的经营行为,必须服从我公司安全管理。

、证照办理:由承租人负责对该商场进行清理,如有报建(门牌、广告)等自行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经营证照的办理,由承租人负责办理经营所必须的证照,我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

、装修要求。承租户如需进行装修,不得破坏建筑结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要求等标准, 装修方案需书面提报我公司,经我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资产归属: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租赁方改善或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租赁方自行拆除搬出,因拆除设施、设备造成房屋毁损的,租赁方应在返还房屋前恢复原状;租赁方装修或增添的不可移动附属物(含水、电设备)不得拆除,无偿归我公司所有,我公司不予补偿。

、其他要求:本空置商铺为现状招租,由中商人自行解决商场上的原装修物、垃圾及门面招牌,自行投资办理消防等有关证照。

一、公示及报名。招商人在 “95306国铁招商平台”公示招商信息,竞商人在“95306国铁招商平台”上报名,报名时须同时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1.报名方法:竞商人须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95306.cn/#/)并注册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报名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竞商人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5月23日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招商人对照《竞商人资质要求》,组织对潜在竞商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竞商保证金。竞商人报名,经我公司资格审核通过后,按通知约定时间,须缴纳人民币壹万伍仟伍佰元整(¥15400.00元)为竞商保证金。确定中商方并正式签订合同后,中商方在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的同时,须一次性缴纳3个月的中商价作为履约保证金,竞商保证金可转为合同租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商人未中商交纳的竞商保证金将在竞商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如有以下行为之一,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我公司所有:

1.竞商人交纳保证金后如中途退出的或者在公开招商过程中退出的;

2.竞商人中商后放弃或未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的;

3.竞商人有私下串通,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或违反竞商保证书和廉洁保证书条款约定的。

4.竞商人没有对本项目周边环境、建设条件、房屋面积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在中商后提出因招商人所提供信息影响判断和决策拒绝签订合同的。

四、招商方式及竞商报价要求。

通过本公司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公司),以南宁市永和路2号房屋现状进行公开招商。竞商以现场举牌竞价的形式,按照本公示表月租金60元/㎡.月为招商底价,每次举牌以1元及以上的倍数报价,最高价中商。竞商结果经招商人审批后,将中商结果以公告形式在 “国铁招商平台”公布。

、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黄女士  办公电话:0771-272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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