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人27细胞因子筛选检测试剂盒
2.项目编号:2023-JQYYCY-W9471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需求名称 | 技术参数和需求内容 |
1 | 基本要求 | 基于利用微球/磁珠双荧光标记和液流分散激光自动检测技术,自动实现心脏病、阿尔茨海默病、自身免疫和过敏、传染病、炎症、癌症和神经退行性变等复杂细胞外事件和信号通路中的27种细胞因子和趋化因子检测。 |
2 | 配置要求 | 1*96孔板,包括偶联的磁性捕获珠、预混合的检测抗体、96孔平底板、密封带和27种人类细胞因子生物标志物的检测说明。 |
3 | 性能指标 | 1.检测靶标≤27种,包含以下因子:FGF basic、Eotaxin、G-CSF、GM-CSF、IFN-γ、IL-1β、IL-1ra、IL-2、IL-4、IL-5、IL-6、IL-7、IL-8、IL-9、IL-10、IL-12 (p70)、IL-13、IL-15、IL-17A、IP-10、MCP-1 (MCAF)、MIP-1α、MIP-1β、PDGF-BB、RANTES、TNF-α、VEGF。 2.检测设备含维护和校验平台(Maintenance, Calibration and Validation Plate, 简称MCV 板,用于检测前自动校正、校验和仪器维护)。 3.动态范围宽: 0.2pg/ml~32000pg/ml。 4.试剂兼容Bioplex 200分析仪。 5.样本体积≤12.5ul。 6.每块板得到的数据点≤2000。 |
4 | 售后服务 | 质保一年,承诺有效期内质量问题及时退换货。 |
5 | 样品(可选) | 12.5ul 血清或其它样品。 |
6 | 品牌 | (由供应商自行填写) |
7 | 商务要求 |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4天内全部交货完毕。 2)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3)交货方式:收货单位在收货或结算单据上进行签收确认。 |
8 | 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 | 包装完好无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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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售后服务 | 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12个月。报价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
10 | 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报价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1 | 付款及结算方式 |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物资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材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办理完结算审批手续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全部货款。 |
三、项目预算:9.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 年12月04日至12月06日,每日上午 9 : 30至 11 : 30 ,下午 14 : 30至 17 :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1报价文件内容:请按格式要求制作。
2.2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3报价文件封套上应当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比价时启封”字样。
2.4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采购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组将拒收。
2.5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组将拒收。
2.6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应手持携带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详见报价邀请里内容);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代表为授权委托人时:授权代表须携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报价邀请里内容)。
提示:上述材料不应密封,应由供应商代表随身携带,未按要求携带的,采购组将拒收。
3.报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3.1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组,并按照报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组不接受对报价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
3.3供应商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递交地点,并在封面上标明“报价修改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比价时启封”字样。
六、成交企业数量:确定1家成交人
七、确定成交方法
资质合格且满足技术指标的情况下,最低价成交。
八、信息发布渠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九、采购组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助理
联系电话:010-66935306
地 点:北京市海淀区
十、采购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010-66939193
地 点: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