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人民医院关于长乐区人民医院碎石室与DR室防护安装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7月10日 16: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乐区人民医院碎石室与DR室防护安装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0日 16:2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2层207室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41.0037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韦楠、林晓溪、李灵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6216748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西洋南路3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焰韬 0591-288891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韦楠、林晓溪、李灵 0591-86216748 |
项目概况
长乐区人民医院碎石室与DR室防护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2层207室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X2024095/2C
项目名称:长乐区人民医院碎石室与DR室防护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1.003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003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长乐区人民医院碎石室与DR室防护安装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内容包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等,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将被拒绝。需根据以下情形提供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④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3.2响应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1日 至 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2层207室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邮件报名方式: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写明后传真至本公司或扫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传真:0591-87848515 ,邮箱:fjczxzb@126.com)。谈判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无效。标书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91905045810601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货物、服务或工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响应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响应人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
4.响应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5.响应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是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响应人须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响应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响应人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9.响应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响应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将被拒绝。需根据以下情形提供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④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1.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12.响应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规定,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
3、响应人拟为本项目派出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二、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 (一)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二)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等相关规定,否则视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4、响应人拟为本项目派出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须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3号)“六、电子注册证书。注册人员可在管理系统内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注册证书, 打印出的纸质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为180天,逾期可重新打印。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注册人员查看和下载电子注册证书时,应先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并再次确认。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并填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等相关规定,否则视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规定,(1)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第五部分),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响应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二)本项目法律适用问题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同时参照政府采购(含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本次采购活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表述,仅出于表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在适用法律上不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规定。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规定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实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西洋南路333号
联系方式:陈焰韬 0591-28889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联系方式:陈韦楠、林晓溪、李灵 0591-86216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韦楠、林晓溪、李灵
电 话: 0591-86216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