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贵池梅岭白云石矿越界开采矿石资源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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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贵池梅岭白云石矿越界开采矿石资源
挂牌日期:2023-02-1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N0122QT23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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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贵池梅岭白云石矿越界开采矿石资源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秋浦建材分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617.55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02-14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特别提示(1)自转让方通知受让方开始装载、清运之日起75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由转让方负责足量提供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原矿石)26.85万吨。(2)意向受让方如需对转让标的所在的区域进行实地察勘,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提交察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察勘时间。 2、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由转让方、转让方主管部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资格进行审查。时间由转让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商定。3、交易方式(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4、交易签约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履约及安全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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