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垫江县丹香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对 “垫江县丹香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的补遗如下:
1、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为410000元,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须按此金额填报;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为准,工程量清单为全费用清单,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内,无需单列。
2、废标条款“A-23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调整为:“A-23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年8月11日13:00时,其他相关时间作相应调整。
4、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补遗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补遗为准。
招标人:垫江县丹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7月26日
[50023120230626001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垫江县丹香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招标控制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