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洪腾智能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金额
6900.0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jj20231214
预算金额6900.00元
招标公司沈阳洪腾智能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萌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帅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5
公告正文
沈阳洪腾智能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JJ2023121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洪腾智能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沈阳洪腾智能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洪腾智能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受于洪区政府委托,对于洪区路内停车泊位进行统一运营管理,解决静态交通存在的问题。为满足区内各街道和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信息采集和收费管理劳务需求,拟通过本次采购确认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本次招标仅为完成实施采购人的路内停车信息采集收费的劳务服务需求,不包括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权、所有权等权限。
采购需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人员从事劳务外包服务,主要包括采购人的停车信息采集收费服务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根据岗位由采购人统一安排,需求人数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计划人员上限为42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地点:本次招标为于洪区三类街路陵西街道、北陵街道涉及的街路泊位。具体服务区域以招标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实际约定的街路泊位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沈阳洪腾智能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洪腾智能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月15日 08时30分到2024年1月22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请派人员于2024年1月15日到2024年1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号铁西新玛特806室现场购买,未按规定报名登记的投标无效。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现金购买,5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玛特 811 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2月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玛特 811 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其他
- 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限3年,合同1年一签,如供应商履约完好且招标方对供应商的服务满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均无异议,可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报价要求:路内按路内停车位劳务人均服务费进行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4.、最高限价:考虑到车位类别对信息采集人员工作频次、时长及人员数量要求不同,对于不同类别车位的劳务费用标准,参照停车位的收费金额进行限价。
序号 | 名称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人/月) |
1 | 路内停车位劳务 人均服务费 | 6900.00 |
5、投标报价作为评标打分依据,最终中标单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劳务人均服务费视具体情况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但不得高于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
6、中标单位劳务人均服务费支付金额基准值以招标方合同约定单位(班组)运营计划任务额完成情况决定,实际单位(班组)营业额<运营计划任务额,则按完成比例支付合同约定劳务人均服务费,实际单位(班组)营业额≥运营计划任务额,则100%支付合同约定劳务人均服务费。在上述计算好劳务服务费后,则考虑中标方是否满足招标方合同约定每月最低工作班次(工时),如不满足则仅支付班次满足率*应付劳务服务费(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合同需约定中标方所服务班组名称、泊位数量、泊位收费类型、服务人数、服务街路名;拟派人数以招标方实际需求为准。
8、按合同约定服务人数及相关合同条款规定支付实际劳务服务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洪腾智能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20-1号
联 系 人:张萌
电 话::024-248340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806室
联 系 人: 徐帅、刘佳昕
电 话: 024-31086855-806/803
电子邮件: lnjj885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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