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承接主体招标公告
金额
81424.4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1424.44万元
招标公司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字萍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江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云娣0883-71212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承接主体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5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承接主体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承接主体 | ||
资金来源: | 国资 0.0% 自筹 50.0% 贷款 50.0% 外资 0.0% | ||
建设规模: | 泵站工程、输水工程、水厂工程、配水工程、入户管及计量设施、配套信息化设施等,涉及 14 座水厂(利用 2 座已建水厂,新建及改造 12 座水厂);新建 1 座泵站,新建 1445km 管道。其中,新建 117km 输水管道、新建 820km 配水干支管道、更新改造 508km 村内配水管道。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沧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7-25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沧源佤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883-7121022 |
备注: | 1.公告期限为2023年07月25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01日18时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8月01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 经办人: | 字萍 |
办公电话: | 1398830309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江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周云娣 |
办公电话: | 0883-7121211 | 移动电话: | 15906900614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9002023003660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承接主体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8-01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8-21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沧源县)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1424.4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选取的承接主体负责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前期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项目策划、设计管理、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 (2)项目实施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招标管理、设备材料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 (3)项目竣工验收及交付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及实物交付使用等; (4)开展从项目实物交付使用后的管理、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资产享有使用、处置、收益等权利; (5)负责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投资、融资、还本付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沧源佤族自治县境内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对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 2.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申请; 3.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人员要求。 |
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
其他: | 1. 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对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 1.2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申请; 1.3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在资金方面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企业(2022年起至今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 3.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 3.3当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如果企业提供资料不实,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8-21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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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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