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彭泽县][线下]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关于彭泽县红光圩、东升堤等乡镇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JRZPZ-2022CS-006)结果公示
金额
139.1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jrzpz-2022cs-006
预算金额142万元
招标公司彭泽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792-5932666
中标公司江西修江水利集团有限公司139.16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学中
公告正文
[彭泽县]
[线下]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关于彭泽县红光圩、东升堤等乡镇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JRZPZ-2022CS-006)结果公示
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关于彭泽县红光圩、东升堤等乡镇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JRZPZ-2022CS-006)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JJRZPZ-2022CS-006
二、项目名称:
彭泽县红光圩、东升堤等乡镇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省修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张学中
供应商联系电话:1373294****
供应商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解放西路明珠广场B座2405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13916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彭泽县红光圩涝区、东升堤等乡镇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代忠建,李劼,付必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43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泽县水利局
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
联系方式:0792-5661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彭泽县都市春天门面4-1-1
联系方式:0792-593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92-5661732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24300.0元
标段编号:JJRZPZ-2022CS-006
评委姓名:代忠建,李劼,付必蓉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彭泽县红光圩涝区、东升堤等乡镇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1).pdf 彭泽县红光圩涝区、东升堤等乡镇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1).pdf
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彭泽县红光圩涝区、东升堤等乡镇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1).pdf 彭泽县红光圩涝区、东升堤等乡镇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1).pdf
成交通知书
江西省修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彭泽县水利局的委托,对彭泽县红光圩、东升堤等乡镇
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JRZPZ-2022CS-
006)进行竞争性碳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目录 | 参数规格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元)折扣率(%) |
彭购2022B000671374域排涝能力 | 彭泽县红光圩涝区、东升堤等乡镇涝区重点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批 | 服务·其他服务 | 江西省修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1391600.0000 |
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单位机构(盖章):
彭泽县水利局
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9月19日日期:2022年09月19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 | 彭泽县红光圩、东升堤等乡镇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JJRZPZ-2022CS-006 |
联系电话: | 0792-5932666 |
采购人:彭泽县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
县分公司
2022年9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说明
三、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磋商
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九、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十、询问和质疑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二、附则
※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1.磋商响应书
2.报价表
3.分项报价表
4.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其他证明资料
7.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8.技术文件
9.资格证明文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二、采购要求
第六章评审标准
第一章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彭泽县红光圩、东升堤等乡镇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
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2022
年09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RZPZ-2022CS-006
项目名称:彭泽县红光圩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彭泽县东升堤等乡镇涝区重点
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预算金额:14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采取按实际到位资金的3%(含评审费)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彭购2022B000671374 | 彭泽县红光圩、东升堤等乡镇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1 | 批 | 1420000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天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
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3日至2022年09月0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锦绣南山商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
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
2、潜在供应商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的,视为未报名,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
3、为支持中小企业信贷融资,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符合彭泽九银村镇银行“政
采贷”贷款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该银行申请贷款,联系人:江伟伦,联系电话:
15107922286.
4、投标供应商自觉遵循彭泽县疫情防控规定。并及时关注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彭泽县
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防疫要求,按最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提前做好投标准备工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泽县水利局
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
联系方式:0792-5661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
地址:彭泽县都市春天门面4-1-1
电子函件:2193644201@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92-566173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1 | 2.1 | 采购人名称: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采购人名称: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采购人名称: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2 | 2.2 |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3 | 3.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4 | 3.2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5 | 8 |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6 | 9 |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满足的要求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满足的要求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满足的要求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7 | 15.1 | 磋商保证金:无 | 磋商保证金:无 | 磋商保证金:无 |
8 | 16 | 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90天 | 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90天 | 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90天 |
9 | 18 |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需胶装成册。 |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需胶装成册。 |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需胶装成册。 |
10 | 19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地点: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地点: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地点: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11 | 25.7 | 评审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评审办法”)对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评审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评审办法”)对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评审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评审办法”)对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2 | 32 | 32.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 32.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 32.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
13 | 36 | 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5%+速算增加数 | 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5%+速算增加数 | 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5%+速算增加数 |
13 | 36 | 预算金额(万元) | 收费费率 | 速算增加数(万元) |
13 | 36 | 100以上 | 1.5% | 0.3 |
14 | 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向经批准的商业银行申请九江市“政采贷”信贷融资。信贷融资办法和批准的商业银行信息请查阅九江市财政局官司网或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 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向经批准的商业银行申请九江市“政采贷”信贷融资。信贷融资办法和批准的商业银行信息请查阅九江市财政局官司网或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 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向经批准的商业银行申请九江市“政采贷”信贷融资。信贷融资办法和批准的商业银行信息请查阅九江市财政局官司网或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 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向经批准的商业银行申请九江市“政采贷”信贷融资。信贷融资办法和批准的商业银行信息请查阅九江市财政局官司网或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
15 |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参考有关文件及结合市场价格,采取按实际到位资金的3%(含评审费)计基础费用,投标人在基础费用上整体报一个折取率,折取率只能小于等于100%,超过100%即为废标。 |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参考有关文件及结合市场价格,采取按实际到位资金的3%(含评审费)计基础费用,投标人在基础费用上整体报一个折取率,折取率只能小于等于100%,超过100%即为废标。 |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参考有关文件及结合市场价格,采取按实际到位资金的3%(含评审费)计基础费用,投标人在基础费用上整体报一个折取率,折取率只能小于等于100%,超过100%即为废标。 |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参考有关文件及结合市场价格,采取按实际到位资金的3%(含评审费)计基础费用,投标人在基础费用上整体报一个折取率,折取率只能小于等于100%,超过100%即为废标。 |
二、说明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有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磋商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供应商
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邀请”
3.2联合体参加磋商
3.2.1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详见“磋商邀请”
3.2.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
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
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适用于联合体参
加磋商)
3.2.3以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适用于联合体参加磋商)
4.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
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
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三、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6.1要求提供的有关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
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第六章评审标准
6.2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所需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
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发布更正
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
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
面文件为准。
7.3供应商必须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
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责任。
8.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8.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8.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8.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8.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8.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8.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7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8.8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9.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9.1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
9.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竞争性磋商
(1)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
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6)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
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8)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涉及中小企业的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合同分包的采购项目)
9.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中小企业制造的,响应时必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
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1”)
9.2监狱企业参加磋商
9.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
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9.2.2监狱企业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2”)
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
9.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
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
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
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3”),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
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磋商享受的政策
享受政策内容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4.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
9.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格式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8.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9.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
的合格性及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
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
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9-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
目编号)项目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签章: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附: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不用提供授权书
格式9-2.供应商的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
司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格供应商。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政府采购、税务、社会保障等监督管理
部门、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机构、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格式9-3.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内名称容 |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数量 | 详见第五章中的“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详见第五章中的“商务条款” |
服务地点 | 详见第五章中的“商务条款” |
备注 |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内容包含报价内容包含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相关服务所需的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
二、采购要求
(一)服务要求
1、项目概况:
彭泽县东升镇等乡镇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涉及到彭泽县芙蓉墩
镇、芙蓉农场、太平关乡、黄岭乡、黄花镇、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马垱镇、
棉船镇八个乡镇,共计37个涝片,主要建设内容整治建筑物34座,其中新建
排涝站6座、拆除重建排涝站17座、设备更新改造5座、防洪闸新建1座、防
洪闸拆除重建1座、隔堤箱涵拆除重建3座、机耕桥拆除重建1座,整治排涝
渠总长80.57km,估算总投资10850万元。
彭泽县红光圩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涉及定山镇、红光建材厂。主
要建设内容整治排涝渠道总长约7.84km,改造泵站1座,估算总投资1466万元。
本项目拟通过疏挖护砌排水河道、加固堤防、改造水闸泵站建筑物等措施对涝区
进行治理,提高排涝标准,增强排涝能力,减少涝灾损失,改善人民的生产生活
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2、采购内容:
1、设计采购主要服务内容为:彭泽县红光圩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
程、彭泽县东升堤等乡镇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招标设
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完成与之相关报告
的编制、评审通过、修改等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包括技术咨询并负责解
答、行业专题申报设计资料的整理装订等,出版编制完成的文件等工作;
2、服务周期:(1)从合同签订时开始,工程竣工验收结束;(2)合同签
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初设审查通过后在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修改,提交报批稿,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在初设批复后20天内完成,施工期
间的设计服务满足项目进度需要。
(二)商务条款
1、付款方式:方案批复完成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价的50%,施工图设计完成通
过验收后支付合同价的40%,工程验收后支付剩余的10%。
2、服务期:(1)从合同签订时开始,工程竣工验收结束;(2)合同签订后2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初设审查通过后在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改,
提交报批稿,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在初设批复后20天内完成,施工期间的设
计服务满足项目进度需要。
3、服务地点:彭泽县水利局
4、服务要求:编制成果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有效服务
于红光圩涝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通过招标人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
查以及施工期间相关技术服务等。
第六章评审标准
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
且提交了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内容 | 评分内容 | 分值 |
价格部分(1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以折取率作为报价,采取按实际到位资金的3%(含评审费)计基础费用,投标人在基础费用上整体报一个折取率,折取率只能小于等于100%,超过100%即为废标) | 10 |
技术部分(60分) | 1、团队实力:(1)项目负责人(15分):取得了具有水利类工程师职称得5分,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9分。同时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高级)的加6分,本项最高15分。评审依据:开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专业负责人(21分):拟投入人员项目组专业配备包括水工、岩土工程、水文、测绘工程、水土保持、建筑电气、农田水利工程7个主要专业每一个专业配备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21分。评审依据:开标时职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36 |
技术部分(60分) | 2、技术服务方案①对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实用性,合理、科学并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基本满足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24 |
②对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具体可行性、可操作性是否完全满足各阶段的服务要求。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且切实可行的得6分,基本满足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③对进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具体可行性、可操作性是否完全满足各阶段的服务要求。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且切实可行的得6分,基本满足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④因本项目时间紧,有意向参与的潜在投标人可积开展勘察设计前期工作,提供现状平面测量图及明确主要设计措施的平面布置图,得6分。未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响应文件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未提供方案或提供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
2、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满足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 6 | |
商务部分(30分) | 1、2017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灌溉排涝或河道治理类工程设计的(以合同为证明材料),每个项目得5分,最高得15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 15 |
商务部分(30分) | 3、为保障项目的实施,本项目需提供主要设备:水准仪、全站仪、高精度GNSS接收机、无人机、汽车交通工具,每提供一种设备得1分,本项最高5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公司发票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 5 |
商务部分(30分) | 4、为确保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接采购人售后服务要求后,能满足3小时内(含3小时)到达采购人单位处理售后服务事宜的,得4分;能满足5小时内(含5小时)到达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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