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线管及线缆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7-XJ-2024-015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现对所需线管及线缆进行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询价条件:
1.1使用单位: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项目经理部
1.2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新建地上四层建筑面积6550m2,地下两层建筑面积4050m2,建筑总高度控制在24m以内。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配套装修等。新建房屋通过连廊与既有1号机关办公楼连接。
2.2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鹿泊乐城小区纪城
3、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3 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提供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3.4 纳税及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相关售后质量、服务承诺等。
3.6 参与平台报价供应商凡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方警示名录”里的不得参与报价,如有参与报价将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4、物资需求一览表
编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到货时间 | 交货状态 及条件 | 备注 |
1 | 线管及线缆XGJXL01 | 走线架 | 室内300mm | m | 1120 | 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5天内将物资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 外观质量以及包装完好,符合各项技术指标。汽车运输至买方指定工地车板交货,随车附带出厂资料以及质量证明文件。 | |
2 | 走线架 | 室内400mm | m | 360 | ||||
3 | 配管 | JDG20 | m | 2192 | ||||
4 | 配管 | JDG25 | m | 2905 | ||||
5 | MPP电缆保护管 | DN200 | m | 800 | ||||
6 | 通信电缆 | DWZR-HYAT23-50x2x0.5 | m | 800 | ||||
7 | 光缆 | GYTA53-48 | m | 2000 | ||||
8 | 光缆 | GYTA53-24 | m | 395 | ||||
9 | 光缆 | GYTA53-12 | m | 310 | ||||
10 | 双绞线缆 | UTP-6 | m | 34722 | ||||
11 | 电缆头 | 1*300、1KV、热缩 | 套 | 8 | ||||
12 | 电缆 | WDZBN-KYJY-8*1.5 | m | 130 | ||||
13 | 电缆 | WDZBN-BYJ-2*2.5 | m | 3689 | ||||
14 | 电缆 | RVV-2*1.0 | m | 950 | ||||
15 | 电缆 | RVV3*4 | m | 170 | ||||
16 | 导线 | WDZB1-BYJ-2.5 | m | 390 | ||||
说明: 1、发票要求:一票制结算;小规模纳税人提供1%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货款的结算:无预付款。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原始单据进行结算,双方对账完毕后,乙方凭甲方物资部门出具的结算单,经甲方领导审批后,再提供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60天内向卖方支付结算货款60%的货款,安装完成后,60天内结算全部货款的37%(付款达97%),预留3%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年,待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如因甲方资金紧张等异常问题不能及时付款时,可适当延期付款,延迟付款期间不计利息、无资金占用费。 3、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4、技术标准:国标。 |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注册会员并缴纳会员费。
5.2报价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29日进行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6、询价服务费: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
7.2本次询价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上述平台发布澄清公告。
8、报价单递交
8.1 报价单位需在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2日期间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客户及供应商端”报价并上传完整的报价文件。
8.2 报价单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18:00。
9、采购人及相关联系人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联系人:张成才 电话:15123172214
项目物资负责人:张天莉 电话:18627829972
新建集团公司货运服务中心综合生产设施暨职工餐厅工程项目经理部 材料邀请报价表(后附清单)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 联系人 | |||||||||
电 话 | ||||||||||
地 址 | ||||||||||
报价情况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金额(元) | 含税金额(元) | 备 注 |
合计(大写): | ||||||||||
报价说明 | 注:1、企业资质等级,生产能力及供货能力: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生产供应能力。 2、规格:以甲方通知为准。 3、数量: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现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4、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设计制作、检测、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 |||||||||
优惠条件 付款方式 | 1.按月结算支付 | 物资结算无预付款。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原始单据进行结算,双方对账完毕后,乙方凭甲方物资部门出具的结算单,经甲方领导审批后,再提供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60天内向卖方支付结算货款60%的货款,安装完成后,60天内结算全部货款的37%(付款达97%),预留3%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年,待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如因甲方资金紧张等异常问题不能及时付款时,可适当延期付款,延迟付款期间不计利息、无资金占用费。 | ||||||||
2.货到付款 | 无 | |||||||||
3.预付款 | 无 | |||||||||
4.付款优惠条件 | 无 | |||||||||
说 明 | 1.卸货地点: | |||||||||
2.计量方式: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 ||||||||||
3.供应商必须要有并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行等全套资质资料复印件。 | ||||||||||
4、报价单位必须盖公章,总价有大小写。 | ||||||||||
5、邀请单位地址: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佳园路19号;联系人:张成才、项目物资负责人,15123172214/18627829972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