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四局集大二分部租赁汽车起重机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大二分部租赁汽车起重机
中铁四局集大二分部租赁汽车起重机
询价书名称 | 中铁四局集大二分部租赁汽车起重机 |
询价书编号 | rfq2023-10-14371508 |
联系人 | 胡榆 |
联系电话 | 13696521060 |
电子信箱 | |
采购单位 | 集大铁路项目经理部 |
纪检监察联系人 | 苏建栋 |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 | 18856063144 |
其他说明 |
物资名称 | 汽车起重机租赁 |
规格型号 | 25t |
定货要求 | 25t,四节臂 |
采购数量 | 4 |
计量单位 | 月 |
交货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巨宝庄镇二十八号中铁四局集大二分部拌和站 |
交货日期 | |
备注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3-10-18 00:00:00 |
标的类型 | 设备租赁 |
收货人 | 胡榆 |
收货电话 | 13696521060 |
交货方式 | 汽车运输 |
保证金金额 | 400 |
缴费账号 | 11014561071009 |
开户行 |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收款人 |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结算方式 | 银行转账和银行承兑汇票(卖方贴息),承兑不低于货款的20%,承兑期为六个月 |
发票种类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支付条件 | 供应期内物资到货通过验收后,卖方按买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3%)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买方在次月支付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0%货款;剩余25%的货款在该批物资交验合格6个月内支付;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
要求资质名称 | 无资质要求 |
要求资质说明 | 无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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