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波密县康玉乡乌那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407003401004188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索朗顿珠13549049696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弘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勇1398994264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0
公告正文
波密县康玉乡乌那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4188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波密县康玉乡乌那村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4188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波密县康玉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村内道路硬化10958.76㎡,路边沟3034m,盖板路边沟73m,水渠3087.70m,渡槽85m,村道防护栏1394.70m,新建挡墙122m,新建涵洞1座村内环境整治1项。(详见概算审核表)。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波密县康玉乡乌那村基础设施工程: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 核定建设内容:村内道路硬化10958.76㎡,路边沟3034m,盖板路边沟73m,水渠3087.70m,渡槽85m,村道防护栏1394.70m,新建挡墙122m,新建涵洞1座村内环境整治1项。(详见概算审核表)。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波密县康玉乡乌那村;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6计划工期:6个月;(冬季工期顺延)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波密县康玉乡乌那村基础设施工程: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波密县康玉乡乌那村基础设施工程:
获取时间: 2023-01-10 00:00   --  
 2023-01-17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波密县康玉乡乌那村基础设施工程: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02-10
1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波密县康玉乡乌那村基础设施工程:
开标时间: 2023-02-10 10: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根据藏建招【2019】36号文《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记取税金。
7.2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应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和“信用中国网 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并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贪污受贿的查询结果截图 (查询对象: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7.3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名制平台及时录入建筑工人相关信息、及时足额将建筑工人工资汇款至代发银行、建筑工人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如中标单位未按照本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7.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波密县康玉乡人民政府
地 址: 林芝市波密县
联 系 人: 索朗顿珠
电 话: 13549049696
电子邮件: bmkangyuxian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弘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林芝市墨脱县
联 系 人: 王勇
电 话: 13989942643
电子邮件: 673182088@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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