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康经济开发区排水排污管网清疏普查项目(NKHY2023-NK-G002)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17: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康经济开发区排水排污管网清疏普查项目(NKHY2023-NK-G002)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康经济开发区排水排污管网清疏普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0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2023-NK-G002
项目名称:南康经济开发区排水排污管网清疏普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00000.00 元
最高限价:323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康采招2023F000824832 | 南康经济开发区排水排污管网清疏普查项目 | 1 | 项 | 34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电子化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月内履约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应是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省来赣投标人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因系统原因导致无法备案的,视同为已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9日 至 2023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电子化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0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1室(开标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操作流程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03/c885fdbb789849ac83562a58455f0306.s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00江苏国泰新点公司)。“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http://117.163.32.17: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以上网址均用IE浏览器登录)。 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方式: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付款方法: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97%,余款3%一年后对应日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电子化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7.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50万时,按0.75万元收取;当50万<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0.8%收取。 8.因系统推送原因导致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0797-6567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5号楼第七层(九江银行七楼)
联系方式:0797-6616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海帆
电话:0797-6616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