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xzf-2023037
预算金额39.6万元
招标公司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
招标联系人周博文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佳婧0731-5839016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6 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 的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225 号,委托代理编号:DXZF-2023037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225号,委托代理编号:DXZF-202303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3。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4。
3、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本项目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处罚期尚未届满)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9、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内容清晰可辨;(2)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0、所有被邀请投标供应商须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如未按要求及时办理成功,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提交的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一式二份,密封签署完整并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现场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 ,电话:0731-58390160),逾期及非法定授权代表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
查。
2、申请人应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要求完成企业注册。
3、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须通过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在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自行确定参与投标并下载谈判文件。如未按期办理,后果自负。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1、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北二环路10号
联系人:周博文
电话:0731-52182006
代理机构: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
联 系 人:黄佳婧
电 话:0731-58390160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口微型口
口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 ,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__月__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6 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 的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225 号,委托代理编号:DXZF-2023037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225号,委托代理编号:DXZF-202303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批) | 采购预算 (元) | 代理服务费 (元) |
整包 | 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 1 | 396000 | 6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 主要包括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生活物资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 主要包括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生活物资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 1、质保期:质保1年。 2、交货方式:成交单位应当在采购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送货交货并通过采购方验收。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所有货物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否( ) | 是(√)否( ) | 是(√) 否( )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3。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4。
3、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本项目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处罚期尚未届满)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9、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内容清晰可辨;(2)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0、所有被邀请投标供应商须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如未按要求及时办理成功,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提交的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一式二份,密封签署完整并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现场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 ,电话:0731-58390160),逾期及非法定授权代表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
查。
2、申请人应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要求完成企业注册。
3、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须通过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在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自行确定参与投标并下载谈判文件。如未按期办理,后果自负。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1、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北二环路10号
联系人:周博文
电话:0731-52182006
代理机构: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
联 系 人:黄佳婧
电 话:0731-58390160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口微型口
口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 ,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__月__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 | | |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