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撮镇镇睦湖里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100165.5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10-340122-04-01-6955621
预算金额100165.53万元
招标公司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挺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运龙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撮镇镇睦湖里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撮镇镇睦湖里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肥东县撮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410-340122-04-01-695562
1.4 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撮镇镇睦湖里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DDBZ0027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DDBZ00273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大郭社区四顶山路与东陈路交口东北侧
2.6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26.7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39852.7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7852.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住宅、幼儿园、公建配套用房及配电房、燃气调压站等建筑、安装工程、配套给排水、道路、消防、强弱电等配套工程建设。
2.7 项目投资估算:100165.53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周期120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方式招标,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总体规划方案设计(或对原有规划预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日照分析(须提供计算书)、总平图、效果图、地质勘探、工程测绘(包括地形地貌及周边建筑现状测绘)、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绿建、施工图设计(含全部单体施工图设计(符合装配式相关文件要求)、深基坑支护方案设计、土方平衡、小区道路(含竖向设计)、排水、景观绿化、停车场(含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线综合、电气、标线、标牌等附属配套工程设计、人防、智能化、三网、有线数字电视、水、电、气等专项设计及甲方要求的小区其他公用配套工程设计等)等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实施阶段的设计交底、技术指导与验收、设计变更及缺陷责任期内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一切事务。设计成果须满足业主及相关规范要求,所有设计均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消防、人防、防雷、气象报批材料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660.0万元
2.1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勘察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为已完成业绩),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6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30万元的民用建筑设计业绩(业绩必须包含施工图设计)。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 3.1.1条的(1)设计资质和 3.1.2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3.1.1条的(2)勘察资质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3.1.3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3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520516。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C区4楼7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13楼
邮 编:231600
联系人:张挺
电 话:0551-6789665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邮 编:231600
联系人:孙运龙
电 话:0551-6252051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电 话:0551-67711296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招标文件获取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125614380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东支行
民生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902001807825946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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