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dcgjh-2023-11-0136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管宏云1586286150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6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RDCGJH-2023-11-0136

  • 项目名称:

  •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 预算金额:

  • 290000.0(元)

  • 最高限价:

  • 290000.00(元)

  • 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 合同履约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每天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内该项目采购公告的附件中获取

  • 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售价:200.0(元)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11楼西会议室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模式,投标授权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

  • 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26号

  • 联系方式:1365629368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南通市太阳鑫城

  • 联系方式: 15862861502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管宏云

  • 电 话:13656293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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