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五涌下涌南沙港快速路东边五边塘招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我司”)现有五涌下涌南沙港快速路东边五边塘开展合作养殖项目,现面向社会农业种植或水产养殖经营单位进行公开招商,鱼塘情况见附表。本次公开招商仅面向企业、合作社,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地点:珠江片区。
2.项目面积:0.5亩。
3.养殖品种:根据农用地属性,选择符合法律法规的养殖品种(由合作方自主选择)。
二、合作养殖模式
1.合作养殖时限:2年。
2.合作养殖模式:我司以鱼塘为条件,搭建合作平台,通过合作养殖方式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合作期内,我司每合同年给予合作方一定金额用于鱼塘生产经营,合作方负责生产全过程管理,并按约定期限向我司支付固定合作收益。
三、双方承担费用、收益分配
1.双方承担费用
(1)集团公司:向合作方提供约定的生产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标准为500.00元/亩/合同年。除集团公司约定所投入费用以外的其他所有费用均由合作方负责。
(2)合作方:负责项目合作期内生产全过程的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建投入、开耕、生产设备配置、人工、养殖管理、产品销售等,合作方按约定的标准向集团公司支付固定合作收益,固定收益=净收益(评估价)+我司投入费用+我司投入费用10%的产出效益,净收益逐年递增7%。
2、收益分配
(1)收益来源:水产品的销售收入。
(2)合作收益标准:合作方按约定标准向我司支付固定合作收益,除我司固定合作收益外其他收益均归合作方。合作期间的政策补贴以双方约定为准。
(3)合作收益支付时间:合作收益由合作方每半年向我司支付,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若合作方收取水产品的销售收入不足以支付我司固定收益,视为合作方未能有效履行义务,由合作方在接到通知起10日内向我司补足;延期不补足的,每天按欠款额的万分之三按日计收滞纳金。
四、合作要求
1.合作方资格要求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范围与农业种植或水产养殖相关(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说明的,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打印件),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2)合作方了解并愿意承担项目经营所带来的风险。
2.保证金缴纳要求
(1)履约保证金:合作方按照500元/亩的标准一次性向我司支付履约保证金。
(2)排水保证金:合作方按照300元/亩的标准一次性向我司支付排水保证金。
上述履约保证金及排水保证金不得用于抵付合作收益,在合作期满且合作方无违约行为的不计息如数退还。
3、合作方运营要求
(1)合作方需根据农用地属性,选择符合法律法规的养殖品种,具体品种由合作方自主选择。
(2)合作期内,合作方应自行购买包括农业性保险在内的相关保险,积极做好防灾和救灾复产等工作,并自行承担因汛潮、台风、霜冻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受理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节假日不受理)。
2.报名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广五路英豪街1号(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4525373)。
3.意向合作单位在参加报名前,须对合作养殖地块位置、面积、养殖品种、合作期限、地形地貌、排水用电等情况以及合同文本详细了解后方可报名。
4.意向合作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具备农业种植或水产品养殖经营范围。
5.意向合作单位须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了解并愿意承担项目经营所带来的风险。
6.意向合作单位须信用良好,没有不良征信记录,不存在曾拖欠公司租金或违反公司租地养殖规定的失信行为。
7.报名公司根据个人情况提供以下资料:
(1)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章)。
(2)个体经营者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章)。
(3)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或加盖指印)。
(4)报名单位资信情况(以信用中国网查询为准)。
六、商务谈判及合作评选规则
1.商务谈判安排
(1)谈判时间:2023年12月6日上午
(2)谈判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广五路英豪街1号农业集团公司土地管理部第二会议室
2.合作评选规则
本次评选采用最高价法:即在意向合作单位均能对我司需求实质性响应的前提下,洽谈小组与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单位进入商务谈判环节,按照“固定合作收益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定报价最高的单位作为合作方。
七、遇政府用地退出机制
合作期间,如遇广州市南沙区政府或上级部门政策、规划建设等原因征收或征用该地块的,除归属于产权方的征地款外,合作地块所产生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交地奖励金)按我司与合作方各占50%的比例进行分配。合作方退场时,按项目当年合作收益标准以实际合作种植、养殖天数结算合作收益。
八、其他事项
公司网站:http://www.nsny.com.cn如有需要,投标人可在公司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及下载表格。
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地点:珠江片区。
2.项目面积:0.5亩。
3.养殖品种:根据农用地属性,选择符合法律法规的养殖品种(由合作方自主选择)。
二、合作养殖模式
1.合作养殖时限:2年。
2.合作养殖模式:我司以鱼塘为条件,搭建合作平台,通过合作养殖方式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合作期内,我司每合同年给予合作方一定金额用于鱼塘生产经营,合作方负责生产全过程管理,并按约定期限向我司支付固定合作收益。
三、双方承担费用、收益分配
1.双方承担费用
(1)集团公司:向合作方提供约定的生产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标准为500.00元/亩/合同年。除集团公司约定所投入费用以外的其他所有费用均由合作方负责。
(2)合作方:负责项目合作期内生产全过程的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建投入、开耕、生产设备配置、人工、养殖管理、产品销售等,合作方按约定的标准向集团公司支付固定合作收益,固定收益=净收益(评估价)+我司投入费用+我司投入费用10%的产出效益,净收益逐年递增7%。
2、收益分配
(1)收益来源:水产品的销售收入。
(2)合作收益标准:合作方按约定标准向我司支付固定合作收益,除我司固定合作收益外其他收益均归合作方。合作期间的政策补贴以双方约定为准。
(3)合作收益支付时间:合作收益由合作方每半年向我司支付,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若合作方收取水产品的销售收入不足以支付我司固定收益,视为合作方未能有效履行义务,由合作方在接到通知起10日内向我司补足;延期不补足的,每天按欠款额的万分之三按日计收滞纳金。
四、合作要求
1.合作方资格要求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范围与农业种植或水产养殖相关(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说明的,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打印件),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2)合作方了解并愿意承担项目经营所带来的风险。
2.保证金缴纳要求
(1)履约保证金:合作方按照500元/亩的标准一次性向我司支付履约保证金。
(2)排水保证金:合作方按照300元/亩的标准一次性向我司支付排水保证金。
上述履约保证金及排水保证金不得用于抵付合作收益,在合作期满且合作方无违约行为的不计息如数退还。
3、合作方运营要求
(1)合作方需根据农用地属性,选择符合法律法规的养殖品种,具体品种由合作方自主选择。
(2)合作期内,合作方应自行购买包括农业性保险在内的相关保险,积极做好防灾和救灾复产等工作,并自行承担因汛潮、台风、霜冻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受理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节假日不受理)。
2.报名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广五路英豪街1号(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4525373)。
3.意向合作单位在参加报名前,须对合作养殖地块位置、面积、养殖品种、合作期限、地形地貌、排水用电等情况以及合同文本详细了解后方可报名。
4.意向合作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具备农业种植或水产品养殖经营范围。
5.意向合作单位须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了解并愿意承担项目经营所带来的风险。
6.意向合作单位须信用良好,没有不良征信记录,不存在曾拖欠公司租金或违反公司租地养殖规定的失信行为。
7.报名公司根据个人情况提供以下资料:
(1)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章)。
(2)个体经营者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章)。
(3)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或加盖指印)。
(4)报名单位资信情况(以信用中国网查询为准)。
六、商务谈判及合作评选规则
1.商务谈判安排
(1)谈判时间:2023年12月6日上午
(2)谈判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广五路英豪街1号农业集团公司土地管理部第二会议室
2.合作评选规则
本次评选采用最高价法:即在意向合作单位均能对我司需求实质性响应的前提下,洽谈小组与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单位进入商务谈判环节,按照“固定合作收益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定报价最高的单位作为合作方。
七、遇政府用地退出机制
合作期间,如遇广州市南沙区政府或上级部门政策、规划建设等原因征收或征用该地块的,除归属于产权方的征地款外,合作地块所产生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交地奖励金)按我司与合作方各占50%的比例进行分配。合作方退场时,按项目当年合作收益标准以实际合作种植、养殖天数结算合作收益。
八、其他事项
公司网站:http://www.nsny.com.cn如有需要,投标人可在公司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及下载表格。
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
耕地(鱼塘)情况—览表 | |||||||
单位: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编号 | 地点、田号 | 合作起止日期 | 合同期 | 面积 (亩) | 土地属性 | 招商底价(元) | 备注 |
鱼塘 | 五涌下涌南沙港快速路东边五边塘 | 中标公示期满后第二天起 | 2年 | 0.5 | 一般农用地 | 1585.00 | 不能筑基种植莲藕等水生作物;水电设施新耕户需自行报装;交纳履约金500元/亩,排水保证金300元/亩。 |
合计 | | | | 0.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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