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滨江集团商业用房招租公告(DB202300191)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8
公告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将滨江集团商业用房公开招租委托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兴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资产编号


坐落


所在楼层


建筑面积(m2


房屋用途


招租起始价/底价(元/m2.月)


租期(年)


增价幅度(元/m2.月)


竞租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元)


经营范围


1


江津区德感街道学堂南路100号浒溪还房一期1幢-1-1


负1层


1249.69


商服用房


3


3


1


20000


20000


经营范围自定(需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2


江津区德感街道学堂南路100号浒溪还房一期11幢2-1


平街2层


1035.84


商服用房


12


3


1


20000


80000


经营范围自定(需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3


江津区滨江新城海会苑还房2幢12号和8号


吊2层 (平街1层)


124.34


248.68


商服用房


15


3


1


10000


25000


禁止餐饮业


吊1层 (平街2层)


124.34


商服用房


3


4


江津区滨江新城海会苑还房2幢13号和9号


吊2层 (平街1层)


122.75


245.5


商服用房


15


3


1


10000


25000


禁止餐饮业


吊1层 (平街2层)


122.75


商服用房


3


5


江津区滨江新城海会苑还房2幢14号和10号


吊2层 (平街1层)


124.34


248.68


商服用房


15


3


1


10000


25000


禁止餐饮业


吊1层 (平街2层)


124.34


商服用房


3


6


江津区滨江新城海会苑还房3幢8号


吊2层 (平街1层)


119.67


239.34


商服用房


15


3


1


10000


25000


禁止餐饮业


吊1层 (平街2层)


119.67


商服用房


3


7


江津区滨江新城海会苑还房3幢7号


吊2层 (平街1层)


122.71


245.42


商服用房


15


3


1


10000


25000


禁止餐饮业


吊1层 (平街2层)


122.71


商服用房


3


8


江津区滨江新城海会苑还房9幢15号


吊2层 (平街1层)


82.87


165.74


商服用房


23


3


1


10000


20000


禁止餐饮业


吊1层 (平街2层)


82.87


商服用房


3


9


江津区滨江新城海会苑还房7幢3号


第1层


79.63


79.63


商服用房


12


3


1


5000


6000


禁止餐饮业


10


江津区滨江新城海会苑还房7幢4号


第1层


90.02


90.02


商服用房


12


3


1


5000


6000


禁止餐饮业


11


江津区滨江新城海会苑还房9幢25号


吊2层 (平街1层)


117.12


234.24


商服用房


9


3


1


10000


15000


禁止餐饮业


吊1层 (平街2层)


117.12


商服用房


3


特别说明:


(一)以上标的按现状出租,建筑面积仅供参考,竞租人应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参与竞租。


(二)竞租人在招租公告公示期内务必现场踏勘地形和位置,明确相关要求。


(三)竞租人不得违背资产用途经营有污染产生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四)若同一竞租人同时竞租多个标的,每个标的需分别缴纳竞租保证金、递交《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


(五)优惠措施:前一个月(装修期)免收租金;每年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浮5%。


二、租金及租赁时间


(一)每年在上一年租金价格上上浮5%,租金实行先付后使用原则,租金半年一次性缴纳,经营人必须合法经营,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竞租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提出竞租申请。


四、竞租文件


(一)《竞租申请文件》;


(二)单独密封完整的《第一次书面报价单》。


注:竞租人应按《国有产权交易公开招租文件》要求制作《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所有资料的内容应字迹清楚,签章完整、内容齐全,符合招租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竞租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竞租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8日9:30至2023年12月8日10:00。


(二)竞租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三)竞租文件递交后,10:00准时开标。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


(一)按招租文件规定,竞租人需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到以下任一账户,且竞租人名称必须和缴款人名称一致。缴纳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标的号(若项目名称过长无法填写完整,可简写)。


账号一: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560102029000881675-9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二:


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50050113360000001033-0087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三: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


银行账号:1501010120010022614000073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0时(以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三)其他规定:


1.竞租保证金是竞租人遵守交易规则和约定的保证,竞租人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反招租文件规定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时间、方式、金额以招租公告的规定为准,竞租人未按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3.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不计利息。


七、交易程序


详见第二部分“竞租人须知”。


八、联系方式


(一)招租人: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清栖路599号


联系人:皮老师


联系电话:023-47587297


(二)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1222240











招租人: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