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口盐场中心河污水收集治理工程施工青口盐场中心河污水收集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18-81580886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4
公告正文

青口盐场中心河污水收集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口盐场中心河污水收集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连开审批复(2022)11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规模:污水管1113m,检查井62座,化粪池10座,10m³/d一体化处理站16座,30m³/d一体化处理站1座,2m³/d处理站4座,4m³/d处理站2座,3m³/d处理站2座,1m³/d处理站1座,混凝土路520m,电缆1300m,电缆管1300m;

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4、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 。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开工令为准,具体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5、监理合同估算价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12.36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其它: 质量标准: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10、其它要求:

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5-2022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总监。

8)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21】33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9)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围标、串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围标、相互串通投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文件涉及“串通投标行为、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等条款精神。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 (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R方法三: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R方法四: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 的取值范围为 10%,15%,20%,25%,30%;Q1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 本项目选择方法三、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开始时间:20221111日至20221118

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工具费1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24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5 登壹大厦 16

联系人:

电话:0518-81580886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1)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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