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要求,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理念以及基本常识,我中心拟在深圳广电集团电视台制作发布垃圾分类条例出台相关公益广告片,详情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深圳广电集团电视台公益广告制作发布
二、项目预算
2520000元以内
三、项目内容
(一)拍摄制作两条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片(30秒),剪辑为30秒、15秒2种时长。宣传片具体以通过我中心审核为准。
(二)在深圳移动频道公交、地铁、楼宇平台,公交2.0平面滚屏,《我要上墙》栏目等播出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片及发布垃圾分类公交平面广告。
四、项目执行
(一)播出平台
深圳广电集团移动频道公交、地铁、楼宇平台,公交2.0平面滚屏,《我要上墙》栏目。
(二)播出栏目及时长
1. 公交、地铁、楼宇平台
在公交、地铁、楼宇3个平台分别播出栏目时长30秒/次广告,可根据需要,按30秒、15秒2种时长播出。播出频次分别为24次/天,合计240天。
2. 公交2.0平面滚屏
栏目时长15秒,播出频次30次/天,合计240天。
3.《我要上墙》栏目
2期话题植入,每期40分钟。
以上内容详见列表:
播出平台 |
时长 |
每天频次 |
播出天数 |
总频次 |
播出时间段 |
公交 |
30秒 |
24次 |
240天 |
5760 |
7:00-10:30 17:00-21:00 |
24次 |
240天 |
5760 |
7:00-10:30 17:00-21:00 |
||
地铁 |
|||||
楼宇 |
24次 |
240天 |
5760 |
7:00-10:30 17:00-21:00 |
|
公交平面滚屏 |
15秒 |
120次/屏 10000块屏 |
240天 |
28800 |
全天滚动 |
移动频道 《我要上墙》 |
40分钟 |
两期实时互动直播节目定制话题 |
18:15-18:55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具备在深圳广电集团发布相关广告资格,或深圳广电集团授权代理的相关单位;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六、投标文件要求
(一)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文件中应包括投标单位实力介绍、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必须在2520000元以下,否则视为无效标书)等;
(三)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一式叁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17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7号市分类中心会议室。
九、评标办法:最终结果由采购单位集体议事决定。
采购人: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联系人:秦艺兮
联系电话:0755-22380623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