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客运段防暑降温药品采购项目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客运段防暑降温药品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NNKYD-2023-06-12-02)
询价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南宁市兴宁区苏州路71号南宁客运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开展条件。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客运段防暑降温药品公开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和询价范围
询价内容与范围:本次询价采购物资为南宁客运段2023年夏季防暑降温药品(和胃整肠丸),采购数量、规格详见公告附件(报价表)。
三、询价采购参与人资格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供应商应为增值税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结算。
2.供应商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铁路总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供应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没有与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在南宁局集团公司、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采购药品类别相符,提供药品准字号的证明文件,且必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有效注册供应商。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有关售后要求
1.药品在未开封时,损坏或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要求供应商调换。
2.供应商应按照实际到货地址发货,按照规定时间按时交货。
3.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由供货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询价响应文件组成
①提供药品准字号的证明文件、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④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
⑤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书;
⑥加盖公章的报价函。
六、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2时00分
递交方法:所有询价响应文件当面递交给询价采购公告发布人。
递交地址:南宁客运段车队楼310。
七、询价采购时间及地点
询价采购时间:2023年6月15日16时30分
询价采购地点:南宁客运段一楼会议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上发布,询价采购人需在国铁平台上点击报名。
八、联系方式
询价采购公告发布人:南宁客运段
地址:南宁市苏州路71号
邮编:530011
联系人:物资管理科
联系方式:0771-2734290/13907713985/0771-2732032;
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南宁局-南宁客运段
日期:2023年6月12日
询价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南宁市兴宁区苏州路71号南宁客运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开展条件。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客运段防暑降温药品公开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和询价范围
询价内容与范围:本次询价采购物资为南宁客运段2023年夏季防暑降温药品(和胃整肠丸),采购数量、规格详见公告附件(报价表)。
三、询价采购参与人资格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供应商应为增值税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结算。
2.供应商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铁路总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供应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没有与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在南宁局集团公司、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采购药品类别相符,提供药品准字号的证明文件,且必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有效注册供应商。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有关售后要求
1.药品在未开封时,损坏或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要求供应商调换。
2.供应商应按照实际到货地址发货,按照规定时间按时交货。
3.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由供货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询价响应文件组成
①提供药品准字号的证明文件、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④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
⑤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书;
⑥加盖公章的报价函。
六、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2时00分
递交方法:所有询价响应文件当面递交给询价采购公告发布人。
递交地址:南宁客运段车队楼310。
七、询价采购时间及地点
询价采购时间:2023年6月15日16时30分
询价采购地点:南宁客运段一楼会议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上发布,询价采购人需在国铁平台上点击报名。
八、联系方式
询价采购公告发布人:南宁客运段
地址:南宁市苏州路71号
邮编:530011
联系人:物资管理科
联系方式:0771-2734290/13907713985/0771-2732032;
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南宁局-南宁客运段
日期: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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