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兴安盟普通国道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及应急养护工程、2023年度S308线努木尔根界河大桥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0.26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26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471-368344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9
公告正文
2023年兴安盟普通国道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及应急养护工程、2023年度S308线努木尔根界河大桥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兴安盟普通国道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及应急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兴安盟普通国道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及应急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2〕58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2023年度S308线努木尔根界河大桥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兴安盟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兴安盟2023年度S308线努木尔根界河大桥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兴交发〔2023〕172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招标人为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团结二号桥改造工程:团结二号桥位于国道 302线(兴安盟境内)K1076+311 处,原桥设计荷载:汽车-20 级,挂-100。桥梁全长 43.94 米,桥梁全宽12 米,净宽11 米。上部: 3x13 米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 柱式墩台,钻孔桩。国道 302 线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 80km/h,路基宽 12.0米,路面宽11.0米,土路肩宽2x0.5米。
后乌兰哈达 2 号桥改造工程:后乌兰哈达2号桥位于国道 111 线(兴安盟境内)K1239+817处,原桥设计荷载:汽车-20 级,挂-100,2000年 10月建成通车桥梁全长 69 米,桥梁全宽 12 米,净宽11 米。上部:5x 13 米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 肋板合、柱式墩,扩大基础。国道 111线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 60km/h,路基宽 12.0米,路面宽 8.5米,土路肩宽 2x1.75米。
后乌兰哈达 3 号桥应急养护工程:后乌兰哈达3号桥位于G111线(兴安盟境内)K1243+188 处原桥设计荷载:汽车-20 级,挂车-100。桥梁全长 29.5米,桥梁全宽 12 米,净宽11.5米。上部:3x8米钢筋混凝土实心板,下部:薄壁式墩合,扩大基础。国道 111线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 12.0米,路面宽度 8.5米,设计时速 60km/h。
1.2项目名称
努木尔根界河大桥位于兴安盟阿尔山市中蒙交界处,桥位中心桩号K309+786,桥梁全长325.54m,全宽12m。采用16孔20米简支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梁,每4孔为一联,共4联,上部结构采用后张法空心板梁,梁板长19.96米,宽1.39米,高0.95米。下部结构为桩柱式桥墩,桥下净空4米。引道现有公路标准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2.0米,路面宽10.5米,土路肩宽2x0.75米。
2.标段内容及划分情况

合同包号

工程名称

 服务内容

最高限价(元)

YHJL

兴安盟普通国道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及应急养护工程、2023年度S308线努木尔根界河大桥养护工程

1、兴安盟普通国道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及应急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2、2023年度S308线努木尔根界河大桥养护工程(维修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桥梁安全运行实景孪生系统工程施工监理)

202696

3.监理服务期
施工监理服务期共16个月,其中施工期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缺陷责任期共12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3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4最近五年内(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桥梁工程(或桥梁养护)的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任务;
2.5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三.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于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扫描成电子文件发送到邮箱(1209412741@qq.com)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如为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即可)、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c、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1份,包括投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及邮箱号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电子版文件发到供应商邮箱。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预备会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9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乌兰浩特市丽枫酒店(盟公署万达广场店)三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七.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监督机构: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    话:0482-8200669
八.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邮    编:137400
电    话:0482-8237788 
联 系 人:张女士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71-3683449、1378961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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