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物业服务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300-0092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8804259595
中标联系人-13909804556
公告正文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物业服务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一、合同编号: JH23-210300-00922-001-01
二、合同名称: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JH23-210300-00922             
四、项目名称: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物业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 址: 五道街10号 
联系方式: 18804259595 
供应商(乙方): 鞍山市鞍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20号(鞍山人才园1号楼三层310-4房间)
联系方式: 139098045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项目概况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街道五道街10号,1栋楼共5层,服务建筑面积约8000平。 服务项目:保安、保洁、食堂服务、维修等物业服务。 ★二、拟配备人员标准: 1、保安人员:6人(男性),年龄25-60周岁(含本数),工作时间:每天24小时值班制,节假日正常上班。负责鞍山市人大常委会车库保安工作,身体健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成交后上岗前需提供保安员证。 2、保洁员:7人(其中包含保洁班长1人)(女性),年龄25-55周岁(含本数),工作时间:工作日7点-16点,节假日休息。人员成交后上岗前需提供健康证。负责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保洁工作,统一着装。要求:素质良好、服务热情、身体健康,有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 3、维修人员:2人(其中包含维修班长1人)(男性),年龄25-60周岁(含本数),工作时间:工作日8点-17点,节假日休息。负责鞍山市人大常委会零修小修工作。要求:素质良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 4、主厨:1人(男性),年龄25-55周岁(含本数),工作时间:工作日6点30分-13点,节假日休息。负责食堂厨师工作,具有单位食堂厨师经验,人员成交后上岗前需提供健康证。 5、厨师:1人(男性),年龄25-55周岁(含本数),工作时间:工作日6点30分-13点,节假日休息。负责食堂厨师工作,具有单位食堂厨师经验,人员成交后上岗前需提供健康证。 6、面点师:1人(女性),年龄25-50周岁(含本数),工作时间:工作日6点30分-13点,节假日休息。负责食堂面点工作,具有单位食堂面点工作经验,熟练制作中、西餐面点。人员成交后上岗前需提供健康证。 7、面工:1人(女性),年龄25-50周岁(含本数),工作时间:工作日6点30分-13点,节假日休息。负责食堂面工工作,具有单位食堂面点工作经验,熟练制作中、西餐面点。人员成交后上岗前需提供健康证。 8、刀工:2人(女性),年龄30-55周岁(含本数),工作时间:工作日6点30分-13点,节假日休息。具有食堂刀工经验及配合主厨和厨师工作能力。人员成交后上岗前需提供健康证。 9、服务员:2人(女性),年龄25-55周岁(含本数),工作时间:工作日6点30分-13点,节假日休息。负责食堂勤杂服务工作,具有相应工作经验。人员成交后上岗前需提供健康证。
履约要求: ★三、物业服务人员总体要求: 1、必须具备相应岗位的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 2、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服从领导,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熟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仪容仪表整洁,坐姿、站姿端正。 5、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财物,遵规守纪,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做工作职责以外的事情。 6、严守保密制度,严禁接触涉密事项,进入涉密区域,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四、保洁服务: 通过日常保洁工作,使项目各处公共环境和部位整洁,公共设施洁净、无异味、无破损。 1、每天准时到位,及时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2、公共卫生间设专人巡回清洁,保持整洁无异味; 3、楼层公共区域,巡回清理,无污物堆积; 4、领导办公室清扫,做到保密,不做无关于本职工作的其他事情; 5、各公共区域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公共场所现象,随时清除各类污渍、积水; 6、每天定时收集垃圾,确保垃圾袋装化,并扎紧袋口,以免渗漏,每周对垃圾桶清洁、消毒,清洁垃圾房内外墙壁及地面; 7、各类公共照明、消防等设施,每月清洁两次; 8、告示牌、指示牌等每天清洁一次; 9、春、夏、秋季每周在害虫滋生地用药灭虫一次(冬季每月一次); 10、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 11、保洁耗材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充分考虑本项目实际情况后进行自主报价。 ★五、保安服务 1、身体健康,无任何残疾障碍; 2、无治安、刑事处罚记录; 3、热爱本职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维护服务区域内治安秩序;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安全守护工作,及时发现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减少治安事件的发生,为服务区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确保目标区域24小时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4、上岗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 5、配合进行冬季扫雪铲冰以及夏季防汛工作; 6、协助配合服务区域处理特殊天气、水管爆裂、火警、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 7、保安员要遵守和执行保安行业制度及省、市、区有关制度; 8、保安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发现一次警告并书面发整改通知;发现两次按涉事保安员月工资的30%扣除;发现三次需立即更换保安员; 9、保安员需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在财政预算保证且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若对成交供商服务不认可,合同终止。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鞍山境内)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6月0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吕英、白敬强、王兴磊、温晓旭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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