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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55763
(三)预算金额:6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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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要求:3 服务开始时间:2024.08 服务结束时间:2024.12 审计对象数量:53宗 审计范围:对2021年度至2024年5月的土地盘整项目(约53宗)实施情况进行审核 审计年限:3年 |
一、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对2021年度至2024年5月的土地盘整项目(约53宗)实施情况进行审核,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并出具审核报告。 二、负责本项目审核的项目组须熟悉相关政策,项目审核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其他组员应选用学历或职称及工作经验、能充分胜任所从事工作的人员。 三、服务承诺 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选取人的沟通联络,中选人必须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选取人日常业务联系。 2.中选人需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 3.中选人需主动接受选取人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 四、其它要求 1.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中选人负责。 2.中选人在接到选取人的通知后,须安排项目负责人于2个工作日内,到选取人办公地点领取项目的“公开选取中介机构通知书和项目相关资料”,领取时须提供中选人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该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含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3.项目完成后,应将全部资料整理好移交给选取人归档。 4.中选人必须承诺:不得泄密、告知、公布、发布、出版、 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具有保密义务的国家秘密、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五、中选人资格的取消及重新选取中选人 需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资料。中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直接取消中选人的资格,将中选人列入“黑名单”,并按本需求书重新选取中选人: 1.中选人在接到选取人的通知后,项目负责人未于2个工作日内,到选取人办公地点领取项目的“公开选取中介机构通知书和项目相关资料”。 2.由于中选人的原因,导致项目开展滞后,中选人不能按要求期限完成审核工作。 | 1 | 60,000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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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1.已入库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3.已在财政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申请人若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须同时出具总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23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内部审计服务项目(土地盘整类项目)
合同份数:3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亚辉 5579066
采购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