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1000949003586001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亚茜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齐婧0311-86958907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消声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1000949003586001002
招标内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消声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消声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消声器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19.9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19座,设宫家庄车辆基地1座。(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3)标段划分:1个标段。(4)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5)交货期:暂定2025年12月31日前交货,供货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6)质保期:合同设备的质保期为 24 个月(从初期运营开始之日起)。(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范围各车站、宫家庄车辆段及主变电所(含外电隧道)的消声器设备,包括不限于:提供各车站公共区及设备管理用房所需消声设备、隧道通风所需消声设备、宫家庄车辆段设备管理用房及主变电所(含外电隧道)所需消声设备等,各车站、宫家庄车辆段及主变电所(含外电隧道)通风空调系统噪声控制设计方案及分析。提出对噪声分析、综合降噪方案、施工图设计配合和消声器及吸声板性能、结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督导、效果测试及必须的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测试仪器及相关服务等方面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制造商。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国内公共建筑或交通领域消声器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为准,如果合同无法全面体现上述要求,则还应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5号线一期工程的常规设备监理人为: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国京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注:招标公告正文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02 09:002025-01-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备注: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联系人:齐婧、赵颜;联系电话:0311-86958907;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电话:0311-66520816

电子邮箱:sjzmetrojiwei@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消声器采购项目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50050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张亚茜

联系人: 齐婧、赵颜
电话:

0311-66520678

电话: 0311-8695890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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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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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cxy1223@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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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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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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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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