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中部系统)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东沙村、甘棠村、蔡边二村、龙美村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及初步设计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中部系统)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东沙村、甘棠村、蔡边二村、龙美村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及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JG2022-16413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时0分~2022年11月1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28.08
投标人资格条件: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a.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b.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释](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1.2.4 资格审查前,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2年9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注:(1)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2)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2年9月)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3)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2.11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2.12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格式及内容签署并盖章《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2年9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2.5)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日 10时0分 - 2022年11月1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第5开标室(番禺交易部3F)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时0分 - 2022年11月1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1月1日 9时30分 - 2022年11月1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5开标室(番禺交易部3F)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代理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20-37754152
代理联系方式:020-8482084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892221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上网版-10.10招标公告.pdf
上网版-10.10招标文件.pdf
最终版-招标公告1010 - 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中部系统)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东沙村、甘棠村、蔡边二村、龙美村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及初步设计(1)(1).doc
招标文件.doc
(最终稿)勘察合同(排水单元用)20220921(1)(1).doc
设计任务书-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中部系统)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东沙村、甘棠村、蔡边二村、龙美村.doc
最终1010-排水可研设计合同20221010(以此为准).doc
SL202210100011-20221010200629.GZ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