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泊头市北环公共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金额
2912.9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4093480010039
预算金额2912.9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317-819760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8
公告正文

泊头市北环公共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9348001003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泊头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 :泊头市龙华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先生 0317-819760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泊头市裕华西路(公证处南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褚女士 0317-8098157
采购预算金额:29129835.95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5841平方米,新建一座框架结构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1491.7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31.37m2,地下建筑面积为460.35m2。新建一座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29.91m2,同时配套室外管网、绿化、电气、停车位、场地硬化等工程;安装充电桩、车棚及变压器等工程。
  2.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以下二个标段:
  一标段:新建一座框架结构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1491.7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31.37m2,地下建筑面积为460.35m2。新建一座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29.91m2,同时配套室外管网、绿化、电气、停车位、场地硬化等工程。
  二标段:安装充电桩、车棚及变压器等工程
  3.建设地点:泊头市北环路以北,规划道以西。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二年

项目实施地点 :泊头市北环路以北,规划道以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一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新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 3.5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非小微企业投标无效。 二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 3.5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9-3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10-11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8 09:00
开标时间:2024-10-28 09:00
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一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新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 3.5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非小微企业投标无效。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3363669138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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