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城区供水能力提升及燃气管网改造项目第二气源天然气门站和配套管线工程设备及管线安装部分施工
发布时间:2024-03-14 16: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江油市城区供水能力提升及燃气管网改造项目第二气源天然气门站和配套管线工程设备及管线安装部分(项目名称)施工江油市城区供水能力提升及燃气管网改造项目第二气源天然气门站和配套管线工程设备及管线安装部分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江油市城区供水能力提升及燃气管网改造项目第二气源天然气门站和配套管线工程设备及管线安装部分(项目名称)已由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2022】2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2022】26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江油市三合镇、彰明镇
2.2 建设规模:(1)一期门站建设设备及工艺管线安装包括燃气调压计量站(成套设备)1座、排污罐1台、相关配套工艺管线安装及管沟开挖、回填等零星土建工程;(2)配套管线包括城镇燃气管线安装D325×8.0无缝钢管310m、D273×9.5无缝钢管6010m(其中452m为水平导向钻进穿越),以及顶(套)管穿越土建工程,相关配套阀门井、钢筋混凝土盖板、钢筋混凝土压重块等。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级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1级。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0(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级;(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5日 00时00分至2024年3月19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10 09:2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油市中坝街道涪江路中段657号 |
邮 编: |
621700 |
联系人: |
罗先生 |
电 话: |
0816-3368737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
邮 编: |
610000 |
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 话: |
028-61501001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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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