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设备2024年11月前移式电动堆高车采购(二次公开发询)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110600759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7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4110600759 采购方式 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14 21:14: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11-17 21:14: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前移式电动堆高车

3T

1


2024-12-06 00:00:00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大同市左云县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 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运杂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报价人应按询单附件1《设备分项报价表》的要求进行填写并加盖公章上传。 二、资质要求: 报价时需提供必要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上传。 三、售后服务: 须向甲方提供拆除、安装、维护等服务,并满足技术条款约定。 四、供货时间规定: 除发生地震、海啸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应满足甲方要求。 五、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并完成挂账手续后,使用单位于12个月内分期支付供应商90%的合同价款,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经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不计利息)。供应商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使用单位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付款。使用单位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式进行支付(使用单位不承担贴息)。未经使用单位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 国家调整税率时,供应商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按照国家调整后的税率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总价随之调整。供应商违反有关税务规定或开具发票不规范、不及时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由供应商承担。 六、运输方式: 包括铁路、公路、水路、管道等。 七、交货地点: 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玉奎堡村南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具体园区内交货位置由乙方听从甲方协调。 八、交货时间: 至签订合同起30天内。 九、包装要求: 按照技术条款约定的同时满足产品具有二次存放的条件。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供应商需签定《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询单附件2)并加盖公章上传,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并上传系统。 十一、中选方案: 至少三家供应商报价无漏项按整包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2-7894122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
四、技术条款:
一、设备的名称及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 参考型号 数量 前移式电动堆高车 3T 1辆 二、适用范围及环境 执行标准 1.GB/T 22417- 2008《叉车 货叉叉套和伸缩式货叉 技术性能和强度要求》 2.GB/T 22420- 2008《两向和多向运行叉车稳定性试验》 3.GB/T 26561- 2011《搬运 6m 及其以上长度货 运集装箱的平衡重式叉车附加稳定性试》 4.GB/T 5141-2005《平衡重式叉车稳定性试验》 5.GB/T 5184-2008 《叉车 挂钩型货叉和货叉架 安装尺寸》 6.GB/T20891-2014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使用环境 1.环境温度:-20℃-+40℃ 2.海拔高度不超过 2000m 3.在湿度不超过 95%(+25%)的环境中使用 三、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 3T 前移式电动堆高车 1、基本参数要求 1.起动形式:锂电池 2.额定载荷:3000kg 3.荷载中心距:600mm 4.起升高度:大于 5000mm 5.牵引电机:≥6.5 Kw 6.起升电机:≥12 Kw 7.转向电机:≥0.5 Kw 8.电池额定容量:≥270Ah 9、充电电压要求:220V/50Hz 2、技术要求 1.车辆配备不因运输时影响照明的车灯,适合夜间作业。 2.车辆主要零部件要合适在低温下工作无异常(-50℃) 3.车辆配备液晶仪表显示整车相关信息,监控整车运行状态, 方便故障分析。 4.车辆叉尖可调节。 5.配备倒车影像、倒车雷达及语音提示。 6.电池要求充电快,可随冲随用。 7.充放电热效率高,热失控温度在 600℃以上。 8.电池寿命正常充放电 4000 次,容量保持率不低于 75%。 9.电池无需人工维护,无需加蒸馏水电解液,清洁无污染。 10.车辆座椅可电动调节 详见技术资料附件 四、证件要求 1、车辆排放标准检验证明。 2、车辆出厂检验合格证、整套出厂车辆检验资料以及其他上户(备案)所需的证明材料。 五、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1、供货要求 (1)车辆由中标方免费运送到招标方指定地点卸货。 (2)中标方供货时提供供货一览表,要求供货范围内写明名称、型号和规格、单位、数量、品牌。主要外购配套件需单独列表格,写明名称、型号和规格、单位、数量、品牌、备注。 (3)供货范围要有详细的分项报价,分项部件及配套件要求注明制造商名称,同时部件要有不易磨损的原厂识别码标识,方便溯源。 (4)设备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5)中标方送货到需方单位,并由招标方逐项审核并签字确认验收合格视为交货完成。 (6)中标方负责该项目涉及的运输、装卸、保险、供货、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服务。 (7)中标方供应招标方的所有设备(材料)应满足本招标技术要求方案中第三条主要技术参数机要求中的相对应条款。 2、售后服务 (1)供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培训需方人员。 (2)受培训的人员、人数由需方自定。 (3)供方需对需方提供关于车辆使用、维护、保养、常见故障排查等方面的培训,以便需方熟练掌握车辆的使用维护。 (4)供方必须提供车辆的质保期内的免费保养服务。 (5)质保期内设备若出现问题,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需及时答复,特殊情况应在 12 小时内(一般情况应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质保期后如设备发生故障,供方应积极协助需方处理。如确属设计、制造缺陷,供方承担相应责任。 (6)厂区内使用车辆需上户(备案)的,供方需全力配合矿方完成上户(备案)工作 质保期为设备投入正式运行后 12 个月或入库验收后 18 个月,以先到为准。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供货方必须在 24 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 详见技术资料附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供应商需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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