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七台河市江河融合绿色制造产业园区固废资源再生利用组团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10千伏供电工程
金额
437.98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l0900g230128001001
预算金额437.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仇女士0464-827000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DL0900G23012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台河市江河融合绿色制造产业园区固废资源再生利用组团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10千伏供电工程已由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七发改[2022]125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七台河市七棚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债券+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七台河市江河融合绿色制造产业园区固废资源再生利用组团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10千伏供电工程。
2.2建设地点:七台河市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 C 区。
2.3建设规模:工程建设新建双回 10kV 线路亘长 8.1km,新建导线采用 JKLYJ-10kV-240 型绝缘导线,新建线路真空开关4台,新建 230*15m 电杆155基,230*18m 电杆8基,新建钢管杆11基,新建电缆线路亘长208m,备用电缆亘长210m,新建非开挖拉管 1×5 127m等。
2.4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
2.6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4379838.1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3.2.2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名,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工长)资格证书,省外提供施工员证书;质量员:1名,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量员)资格证书;安全员:1名,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人员要求除安全员外,其余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为相关专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年-2021年)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企业信誉要求
3.5.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
3.5.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
3.5.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承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19时00分至2023年2月3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地点为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不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 21日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下同)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同)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信用黑龙江”等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投标期间,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9.4投标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6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七台河市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464-8270002。
9.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七台河市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北岗路30号煤炭综合楼
联系电话:0464-8270002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七台河市七棚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946442208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新东方家园B区5号楼1号门市
联系人:仇女士
电话:0464-8258777
电子邮件:guangjianzhaobiao@163.com
公司网址:www.gjgcxm.cn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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