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蠡湖未来城招商展示中心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185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500万元
招标公司无锡市未来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志刚0510-82703504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3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1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蠡湖未来城招商展示中心项目(项目名称)EPC 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蠡湖未来城招商展示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行审投备〔2022〕30号) 锡行审投备[2022]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未来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环湖路1881号蠡湖中央公园 | ||||||||||||||||||||||||||||||||||||||||
2.1.2建设规模:在蠡湖中央公园地块建设蠡湖未来城招商展示中心。招商展示中心地上2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 | ||||||||||||||||||||||||||||||||||||||||
2.1.3合同估算价:18500.0 万元 | ||||||||||||||||||||||||||||||||||||||||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00 日历天。 | ||||||||||||||||||||||||||||||||||||||||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6月20日 09:00,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7月09日 09:00, | ||||||||||||||||||||||||||||||||||||||||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1月06日 17:00 | ||||||||||||||||||||||||||||||||||||||||
2.1.5其他:(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注: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报名时同时插两把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 ||||||||||||||||||||||||||||||||||||||||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 ||||||||||||||||||||||||||||||||||||||||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设计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 (1)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调查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或报告表编制、水土保持、地震评估、土壤调查、总体设计管理等。 (2)建筑工程设计:土建、机电安装、结构(含基坑围护)、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等各专业设计等; (3)装饰设计:外立面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室内外导向和标识系统设计、展陈设计(含多媒体及影片)、室内灯光设计等; (4)室外工程设计:景观铺装,园林绿化,道路,市政专业管线及管线综合平衡,围墙门卫,建筑亮化照明,交通设施及标识,自来水专项设计等; (5)智能化专项设计:智能化集成系统、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防系统、机房工程和建筑环境、综合布线等设计; (6)幕墙专项设计; (7)变配电专业设计:变配电所及相应构筑物(若有)、设备等设计; (8)钢结构专项设计:钢结构连廊、雨蓬,钢结构屋面等相关钢结构等设计; (9)BIM设计(含展陈展示配合); (10)沙盘或建筑模型制作: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本项目的沙盘或建筑模型等。 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包括: (1)临时道路及水电接入、绿化和管线迁移; (2)建筑工程:土建、机电安装、结构(含基坑围护)、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 (3)装饰工程:外立面、室内装饰、室内外导向和标识系统、展陈(含多媒体及影片)、室内灯光等; (4)室外工程:景观铺装,园林绿化,道路,市政专业管线、围墙门卫、建筑亮化照明,交通设施及标识等; (5)智能化工程:智能化集成系统、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防系统、机房工程和建筑环境、综合布线等; (6)幕墙; (7)变配电:变配电及相应构筑物(若有)、设备等; (8)钢结构:钢结构连廊、雨蓬,钢结构屋面等; (9)沙盘或建筑模型制作: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本项目的沙盘或建筑模型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 | ||||||||||||||||||||||||||||||||||||||||
(2)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 ||||||||||||||||||||||||||||||||||||||||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 ||||||||||||||||||||||||||||||||||||||||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
2、财务要求:2018 至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 ||||||||||||||||||||||||||||||||||||||||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 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 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 ,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 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 能证明为同一工程, 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 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 为准。) | ||||||||||||||||||||||||||||||||||||||||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 200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及合同, 两者缺一不可。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 ||||||||||||||||||||||||||||||||||||||||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 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 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 ,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 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 能证明为同一工程, 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 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 ||||||||||||||||||||||||||||||||||||||||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 ||||||||||||||||||||||||||||||||||||||||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 ||||||||||||||||||||||||||||||||||||||||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 ||||||||||||||||||||||||||||||||||||||||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 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 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 ,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 三份材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 能证明为同一工程, 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 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 ||||||||||||||||||||||||||||||||||||||||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 200 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及合同, 两者缺一不可。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 ||||||||||||||||||||||||||||||||||||||||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 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 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 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 能证明为同一工程, 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 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 ||||||||||||||||||||||||||||||||||||||||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 ||||||||||||||||||||||||||||||||||||||||
7、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若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 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3) 施工项目经理: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并在本公司注册满 3 个月且无在建工程。注: 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 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员工) ,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员工, 提供投标人企业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 2022年 1月~2022 年3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②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 ;③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详见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 自2020年05月2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1年05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2年02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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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23日 9:00 时至2022年05月30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14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湖分中心2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
6.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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