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卫校课桌椅拆除服务项目招选公告
金额
2.5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宜卫校采〔2024〕21号
根据学校采购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学校采购计划,现对学校课桌椅拆除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竞选。
一、项目名称:宜宾卫校校园课桌椅拆除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原有课桌椅拆除并转运至学校指定位置,共计约80间教室;教室地面用水泥恢复洞眼至地面平整干净。(每间教室约120个洞眼)。
2.项目限价:25800元。商家报价含材料费、搬运费、垃圾清运费、地面清洁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3工期:7个日历天。
三、竞选资质及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资质的合法商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银行信用等级。提供承诺函(见附件),加盖鲜章。
3.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参选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时,不必提供)
5.本次招选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四、竞选方式: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7日下午15时00分,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7月17日下午15时00分止(时间:上午9:00-11:50,下午14:30-15:00)参选单位在此时间段内将资质资料、承诺函和报价单(报价单必须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交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采购部门(图书馆3楼314室)。资质材料和承诺函不需要进行密封处理并进行现场资质审核,学校组织评比小组按程序于竞选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始评选,在响应报价要求的条件下以最低综合报价为中选商家,报价相同时随机抽选确定中选商家。
五、竞选须知:
1.竞选单位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2.报名商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现场查勘,查勘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11时00分(如因竞选商家未到场实地查勘,或者查勘不到位导致无法满足项目要求和学校正常使用的需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选商家负责)采购项目咨询联系人:学校采购部门王老师、薛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831-8216050。
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中选商家须出示经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总务科提供的相关凭证和汇总详单,经双方核实后,开具与甲乙双方名称一致的国家正式发票,再按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工作流程结算。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七、 报价详见附件清单。参选单位必须按附件格式进行报价,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1.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项目报价单
根据学校采购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学校采购计划,现对学校课桌椅拆除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竞选。
一、项目名称:宜宾卫校校园课桌椅拆除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原有课桌椅拆除并转运至学校指定位置,共计约80间教室;教室地面用水泥恢复洞眼至地面平整干净。(每间教室约120个洞眼)。
2.项目限价:25800元。商家报价含材料费、搬运费、垃圾清运费、地面清洁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3工期:7个日历天。
三、竞选资质及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资质的合法商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银行信用等级。提供承诺函(见附件),加盖鲜章。
3.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参选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时,不必提供)
5.本次招选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四、竞选方式: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7日下午15时00分,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7月17日下午15时00分止(时间:上午9:00-11:50,下午14:30-15:00)参选单位在此时间段内将资质资料、承诺函和报价单(报价单必须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交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采购部门(图书馆3楼314室)。资质材料和承诺函不需要进行密封处理并进行现场资质审核,学校组织评比小组按程序于竞选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始评选,在响应报价要求的条件下以最低综合报价为中选商家,报价相同时随机抽选确定中选商家。
五、竞选须知:
1.竞选单位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2.报名商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现场查勘,查勘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11时00分(如因竞选商家未到场实地查勘,或者查勘不到位导致无法满足项目要求和学校正常使用的需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选商家负责)采购项目咨询联系人:学校采购部门王老师、薛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831-8216050。
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中选商家须出示经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总务科提供的相关凭证和汇总详单,经双方核实后,开具与甲乙双方名称一致的国家正式发票,再按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工作流程结算。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七、 报价详见附件清单。参选单位必须按附件格式进行报价,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1.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项目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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