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宁市公安局警察节宣传视频及文创物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0
金额
3.8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贵贤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咸宁市公安局警察节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温泉城区咸宁大道18号咸宁市公安局办公楼605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警察节宣传视频及文创物品采购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3.88(万元)
4、最高限价:包一2.25万元、包二1.63万元
5、采购需求:
包1(拍摄剪辑警察节主题宣传视频,时长5分钟)
包2(购买警察节定文创物品:警察小熊玩偶小号50个大号30个,毛毡袋50个,保温杯30个、警察形象鼠标垫50个、无纺布袋100个、磁吸泡茶杯20个,反诈宣传扑克50个,多功能文具袋50个,商务套盒20个)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淦河大道18号咸宁市公安局605办公室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淦河大道18号咸宁市公安局605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咸宁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gaj.xianning.gov.cn/)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公安局政治部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淦河大道18号
联系方式:0715-8172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贵贤
电   话:0715-8172056
咸宁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2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