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袁花镇龙联村联新佳苑一区、二区室外配套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49.99万元
招标联系人金先生0573-8788063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573-8723901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袁花镇龙联村联新佳苑一区、二区室外配套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袁花镇龙联村联新佳苑一区、二区室外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袁 花 镇 龙 联 村 联 新 佳 苑 一 区 、 二 区 室 外 配 套 工 程 已
海 宁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以
2412-330481-20-01-
635080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市 袁 花 镇 龙 联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袁 花 镇 龙 联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浙 江 华 唯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袁 花 镇 龙 联 村 联 新 佳 苑 一 区 、 二 区 室 外 配 套 工 程 ( 标 段 名 称 ) 的 施 工 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3218.66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3218.66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2849.99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本 项 目 位 于 袁 花 镇 龙 联 村 联 新 佳 苑 一 区 、 二 区 ,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为 道 路 总 长
为 5816m , 均 采 用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 共 计 39702.1 ㎡ ; 新 建 林 荫 式 停 车 位 254 个 , 共 3688 ㎡ ; 完 善
小 区 内 部 交 安 设 施 , 标 线 共 计 1791 ㎡ 、 单 柱 式 标 志 牌 9 座 、 橡 胶 减 速 带 90m , 道 口 标 柱 190 根 。 排
水 部 分 包 含 雨 污 水 主 管 、 各 类 检 查 井 以 及 房 前 屋 后 雨 污 分 流 部 分 , 管 道 长 度 共 计 22963m 。 亮 化 部 分
包括新建 6 米高路灯 39 座,控电箱 2 座 ,建设地点:
袁花镇龙联村联新佳苑一区、二区 。
2.2 招 标 范 围 :
本 项 目 位 于 袁 花 镇 龙 联 村 联 新 佳 苑 一 区 、 二 区 ,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为 道 路 总 长 为
5816m , 均 采 用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 共 计 39702.1 ㎡ ; 新 建 林 荫 式 停 车 位 254 个 , 共 3688 ㎡ ; 完 善 小
区 内 部 交 安 设 施 , 标 线 共 计 1791 ㎡ 、 单 柱 式 标 志 牌 9 座 、 橡 胶 减 速 带 90m , 道 口 标 柱 190 根 。 排 水
部 分 包 含 雨 污 水 主 管 、 各 类 检 查 井 以 及 房 前 屋 后 雨 污 分 流 部 分 , 管 道 长 度 共 计 22963m 。 亮 化 部 分 包
括新建 6 米高路灯 39 座,控电箱 2 座 ,招标标准预算价
2849.99 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900 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2021-01-01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已 竣 工 的 ( 时 间 以 开 工 日 期 为 准 ) 房 建 室 外 配 套 工
程 1 个 及 以 上 ( 单 个 合 同 价 要 求 1300 万 元 及 以 上 ) 业 绩 , 投 标 人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 须 提 供 经 备 案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三 选 一 ) 、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 理 。 ( 以 上 资
料 提 供 原 件 扫 描 件 , 注 明 “ 经 备 案 ” 的 证 明 材 料 必 须 经 备 案 , 如 所 在 地 的 公 共 资 源 中 心 不 在 中 标 通 知
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业绩;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2025 年 1 月 13 日 发 布 的 对 应 资 质
资 质 动 态 核 查 结 果 处 于 “ 合 格 ” 状 态 (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前 自 行 做 好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相 关 信 息 的 维 护 工 作 , 并 对 企 业 资 质 、 人 员 资 格 、 项 目 状 况 、 信 用 评 价 等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完整性负责) ;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招 标 的 , 投 标 人 ( 或 联 合 体 中 的 中 小 企 业 ) 须 为 中 小 企 业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工 程 类 相 关 专 业 中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 工 负 责 人 ) 的 , 不 得 以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身 份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2021-01-01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已 竣 工 的 ( 时 间 以 开 工 日 期 为 准 ) 房 建
室 外 配 套 1 个 及 以 上 ( 单 个 合 同 价 要 求 1300 万 元 及 以 上 ) , 并 须 提 供 经 备 案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三 选 一 ) 、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 理 。 ( 以 上 资 料 提 供 原 件 扫 描
件 , 注 明 “ 经 备 案 ” 的 证 明 材 料 必 须 经 备 案 , 如 所 在 地 的 公 共 资 源 中 心 不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上 盖 备 案 章
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业绩;
☑ 3.8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 及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准 时 参 加 开 标 会 议 , 具
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1 条规定 。
(三)其他:
☑ 3.9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配 备 人 数 不
少于
1 个;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3.16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 采用评定分离,
□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5-01-16 09: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 宁 市 袁 花 镇 龙 联 股 份 经 济 合
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 址 : 海 宁 市 袁 花 镇 龙 联 村 沈
家组 50 号
地址:
海 宁 市 海 昌 南 路 486 号 金 汇
大厦 B 座 1104-A
联系人:
金先生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573-87880639
电话:
0573-87239013
邮箱:
邮箱:
2024-12-26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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