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榄核镇安置区二期项目初步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编号:JG2024-489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建筑专业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使用有效期未在有效期内,不满足《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3.6条。 |
2 | (主)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投入人员无造价专业负责人,不满足《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3.6条。 |
3 |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联系人:张工
- 联系电话:020-39910657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39053896
-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 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日期:2024年10月19日
- 附件: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资格审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