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辉畜牧场秸秆离田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喆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羽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光辉畜牧场秸秆离田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光辉畜牧场秸秆离田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0-09-30 至 2020-10-14
撰写单位: 沈阳喆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庞羽


光辉畜牧场秸秆离田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光辉畜牧场秸秆离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14-0048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4-00482 项目名称:光辉畜牧场秸秆离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玉米秸秆离田服务 最高限价: 玉米秸秆打包离田及残留物清运25元/亩。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要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秸秆打捆,在春季农田作业前必须全部运离,不得影响农田作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水稻秸秆离田服务 最高限价: 水稻秸秆打包离田及残留物清运15元/亩。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要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秸秆打捆,在春季农田作业前必须全部运离,不得影响农田作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玉米秸秆打捆离田及残留物清运,共3968.63亩。 水稻秸秆打捆离田及残留物清运,共7832.16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综合利用渠道应能体现秸秆利用方法,符合环保标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政服务服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政服务服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分两个包,供应商可兼投不兼中。中标原则按照供应商所投包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确定成交顺序。 2.疫情期间,可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syzwztb@163.com,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将需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以邮箱形式发送。需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若未发送报名材料或逾期发送报名材料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3.受疫情影响,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的保障各投标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口设立了疫情期间临时递交投标文件区域,同时将建立关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微信群。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该区域向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并在确认完密封性后原地等待二次报价,等待期间保持安全距离。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并按照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下,将投标文件运达开评标区域,组织项目开评标工作,以确保开评标工作的保密性。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办事处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三台村
联系方式: 13604019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喆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号万鑫国际大厦C座12A20室
联系方式: 024-31142396
邮箱地址: syzwztb@163.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喆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1111207018010181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石莹莹
电话: 024-31142396
沈阳喆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30

附件: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5ad75fe3174d83574f7-7027
光辉畜牧场秸秆离田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光辉畜牧场秸秆离田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0-09-30 至 2020-10-14
撰写单位: 沈阳喆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庞羽


光辉畜牧场秸秆离田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光辉畜牧场秸秆离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14-0048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4-00482 项目名称:光辉畜牧场秸秆离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玉米秸秆离田服务 最高限价: 玉米秸秆打包离田及残留物清运25元/亩。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要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秸秆打捆,在春季农田作业前必须全部运离,不得影响农田作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水稻秸秆离田服务 最高限价: 水稻秸秆打包离田及残留物清运15元/亩。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要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秸秆打捆,在春季农田作业前必须全部运离,不得影响农田作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玉米秸秆打捆离田及残留物清运,共3968.63亩。 水稻秸秆打捆离田及残留物清运,共7832.16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综合利用渠道应能体现秸秆利用方法,符合环保标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政服务服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政服务服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分两个包,供应商可兼投不兼中。中标原则按照供应商所投包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确定成交顺序。 2.疫情期间,可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syzwztb@163.com,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将需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以邮箱形式发送。需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若未发送报名材料或逾期发送报名材料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3.受疫情影响,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的保障各投标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口设立了疫情期间临时递交投标文件区域,同时将建立关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微信群。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该区域向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并在确认完密封性后原地等待二次报价,等待期间保持安全距离。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并按照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下,将投标文件运达开评标区域,组织项目开评标工作,以确保开评标工作的保密性。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办事处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三台村
联系方式: 13604019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喆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号万鑫国际大厦C座12A20室
联系方式: 024-31142396
邮箱地址: syzwztb@163.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喆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1111207018010181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石莹莹
电话: 024-31142396
沈阳喆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30

附件: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5ad75fe3174d83574f7-702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