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8月18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员助手、智能尾箱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tcc230052339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8月18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员助手、智能尾箱及管控设备采购项目-柜员助手分包资格预审公告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柜员助手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员助手、智能尾箱及管控设备采购项目-柜员助手分包(项目编号:JST CC 2300523392)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柜员助手设备,设备具备现金收付、清分、鉴伪、保管、冠字号码记录等主要功能。能够实现柜员现金自动化处理、数字化管理,减轻柜员现金收付操作负担,提高现金保管安全性与现金业务作业效能。
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3个年度内(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选型范围内产品的入围资格。在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
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且须经过采购人的最终认可。同时采购人不承诺在供货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采购范围包括:包括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供货范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各级单位所在地,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入围有效期:3年(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入围数量及规则:不多于3家。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供货A区域,第二的供货B区域,第三的为备选供应商,无供货资格。
A区域: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湖北、湖南、江西、宁波、厦门、上海、深圳、四川、西藏、云南、浙江、青海、重庆。
B区域:北京、大连、甘肃、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青岛、山东、山西、陕西、天津、江苏、苏州、安徽、河南、新疆。
资金来源:自筹。
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预审、技术测试和竞争性磋商,共三个阶段组成。
1、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本资格预审公告要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由采购人组建的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供应商方可参加后续环节。
2、第二阶段:技术测试
1)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将按照测试要求参加技术测试工作,测试结果作为后续评标的依据。
2)没有参加技术测试工作或未通过技术测试的供应商无权参加本项目后续环节。
3)在磋商环节,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由采购人密封的测试报告,否则递交的测试报告无效。
3、第三阶段:竞争性磋商
1)参加技术测试且测试通过的供应商将获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格。
2)评审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审合格的供应商将获得磋商资格。
3)获得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及磋商通知要求准时参加磋商,并在磋商后按要求提供递交其磋商后报价及相关承诺。
4)评标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本项目拟入围供应商。
5)如合格供应商数量N仅为3家时,则最终入围供应商为2家;若N小于3,则项目重新采购。
注以上各阶段工作将按进度完成,供应商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安排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加测试、参与投标事宜,如未按规定参加相关流程,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可能导致其被拒绝。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二)供应商须为响应产品(柜员助手)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三)供应商须具有服务中国银行境内全辖的能力,须在采购人所有一级分行所在城市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服务网点指由供应商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其申报产品的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零部件的网点)。如后续范围有扩充,需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范围要求(须提供服务网点在有权部门的登记、注册文件或自有房产产权证明文件或房产租赁证明文件,如果服务网点为供应商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须同时授权服务商的营业执照及授权服务协议或代理协议予以证明)。
(四) 供应商该品牌的TCR设备(Teller Cash Recycler, 柜员现金循环机设备) 或现金循环处理机设备或存取款一体机设备或清分机设备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在银行业有过销售案例。
(五)供应商须承诺:在所投产品实际供货前,能够取得产品下述的相关证书、检验报告:(1)响应产品(整机)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2)响应产品(纸币模块)须符合2023年8月1日起实施的《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
术规范》(中国国家标准GB40560-2021),具备指定检测机构根据该规范出具的《检验报告》(3) 响应产品(保险柜) 符合UL 291或CEN-L标准的认证证书;
(4)响应产品(动态密码锁)须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或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六)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须出具相关承诺函。
(七)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截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处罚期内。
(八)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十)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十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十三)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十四)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响应。
(十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十六)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30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售价:400元人民币(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6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9月6日上午9:00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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