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一公局集团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华南营销中心广西网点锚具公开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方阳堃1827247611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凯通公司华南营销中心中标的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平容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项目的锚具合同已签订,现对本批锚具进行公开询价。本次公开询价不分包件。

广西平容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项目:广西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PPP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中交一公局平南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路线全长87.163Km(其中平南县境内62.723Km,容县境内24.440Km)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6.5m,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主要跨越公路及铁路有梧柳高速、柳梧铁路(待建)、南广高铁。计划工期:18个月。

二、供应商注册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报名并进行报价。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合作意向单位选择“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三、询价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241000分至2024年7301000分止;

报价时间:2024年7241000分至2024年7311000分止;

四、报价要求

参与询比价的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需将报价单盖章扫描件(PDF 版本)上传系统。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一)卖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卖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

(二)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锚具技术质量要求:乙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公路桥梁预应力钢绞线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JT/T 329-2010)的要求。

(三)锚具需配套材料:(1)单套P型锚应包含:挤压套、固定端锚板、螺旋筋、约束圈;(2)单套DHS锚具应包含:低回缩锚板、锚垫板、螺母、工作夹片、螺旋筋;(3)单套圆锚、扁锚、OVM锚具应包含:工作锚板、工作夹片、锚垫板、螺旋筋。(4)单套YGM锚具、JLM锚具应包含:垫板、螺母、螺旋筋;(5)单套固定端H型(BM15-3P)锚具应包含:工作锚板、工作夹片、锚垫板、螺旋筋。

联系方式

询价人: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西 145 号

联系人:方阳堃 联系电话:18272476114

六、报价具体要求

含税单价=当期出厂价+调节价+运输单价,其中:

(1)当期出厂价:当期出厂价为浮动单价,“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特钢频道”-“碳结钢”-“武汉市场碳结圆钢价格行情”中大冶特钢Φ100-150碳结圆钢45#为调价依据,当期信息价对比基期信息价波动±5%以内不予调整,超出±5%部分,以50%的比例调整至结算价,其中: 基期信息价:2023年4月18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特钢频道”-“碳结钢”-“武汉市场碳结圆钢价格行情”中大冶特钢Φ100-150价格,即5470元/吨。 当期信息价:订单当日“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武汉市场碳结圆钢价格行情的大冶特钢Φ100-150当日价格为结算基准价(若当日有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价格的按第一次价格为准;若遇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前一天最后一次网价为准)。当期信息价超出基期信息±5%,则当期出厂价=[1±(|当期信息价-基期信息价|-基期价*0.05)/基期价*0.5]*协议价

(2)调节价:指乙方为物资销售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网价优惠、保险费、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其他所有费用(可为正数也可为负数),合同执行期间调节价固定不变。

3)运输单价:指把货物由生产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4)一票制结算(包含货款和运费),卖方向买方提供全部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13%)。如卖方未能按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买方不能支付款项至卖方,卖方不能以此停止供应。

5)如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按国家新税率执行。

七、结算周期及支付方式

1、结算周期:

上月6日至本月5日为一结算周期。

2、支付方式:

先货后款,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于每月6日进行结算对账,(结算周期为上月6日至本月5日)买卖双方根据供当期货量办理月度结算,结算对账后卖方依据结算确认单在结算对账当月,且最迟不可超过7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发票且验收合格后,于90天内支付所欠乙方全部款项的100%。

买方以1)银行转账;2)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商业承兑、国内信用证及其他:卖方需无条件接受买方开具的票据,产生的贴现融资费用由卖方承担。

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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