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金属玻璃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基础配套设施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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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4315001001 | ||||||||||||||||||||||||||||||||||||||||
招标内容: | |||||||||||||||||||||||||||||||||||||||||
金属玻璃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基础配套设施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属玻璃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基础配套设施监理已由 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霸发改投资【2022】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基础配套设施主要对新何路、兴邦道、新光道、新开路、兴业道、兴发道、前钢大道7条道路进行改造,新建沥青混凝土主干路1388米,沥青混凝土次干路10046米,雨水管道总长约20245 米,污水管道总长约13692米,通信管道7440米,安装路灯717基及绿化、供电电缆等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地点:霸州经济开发区胜芳产业园。质量标准:合格。计划工期:55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1日)。合同估算价:207745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17 09:00至2023-03-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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