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绿色示范项目创建全过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SZXY2020-N-G-010)
金额
313.8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xy2020-n-g-010
预算金额313.81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华山189154299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8/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绿色示范项目创建全过程技术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XY2020-N-G-010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绿色示范项目创建全过程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313.81万元
采购需求:
一、工作目标
为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绿色城区示范项目创建提供过程服务、实施方案深化和专项规划编制、验收评估技术服务等,支撑项目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验收。
二、技术服务内容
1. 过程服务
开展顶层设计研究、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和项目策划;项目遴选,协助落实具体工作事项推进;日常管理过程服务,包括政策制定和项目指导等;协助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编制南大苏州校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办法等政策文件,支撑项目实施过程各类技术服务工作,如绿色校园标识申报,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绿色建筑、75%节能建筑等各类项目技术方案论证等。
2. 实施方案深化和专项规划编制
2.1实施方案深化
2.1.1服务内容
完成实施方案深化,协助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论证。
2.1.2进度安排
项目要求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
2.2专项规划编制
包括《绿色校园专项规划》、《能源利用专项规划》和《海绵校园专项规划》3项绿色生态专项规划。
2.2.1规划范围
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南靠太湖大道,西起气桥港,东至渚镇湖,北邻昆仑山路,总用地面积1.12平方公里。项目申报时,原计划于2022年9月完成整个校区建设,总建筑面积约65-75万平方米。2020年3月,南京大学对项目任务书进行重新调整,整个校区分为西校区和东校区两个片区分时段建设,校区总建筑面积也有所增加,变更为约100万平方米。其中东校区约30万平方米,计划2022年建成;西校区约70万平方米,计划2021年开始设计,建成时间待定。
2.2.2专项规划年限
近期:2020年——2025年
远期:2025年——2030年
2.2.3规划编制要点
1、研究内容与深度
针对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实地调研,开展绿色校园、能源利用、海绵校园等方面实地调研、测试等工作,分析现状各方面的现有的生态体系,综合分析评估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评估随着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的发展,各方面的发展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2、重点研究区域研究深度
研究深度需要开展上位规划分析、实施现状调研总结、地区资源诊断、结合建成区的调研成果进行需求分析、制定总体发展战略、提出2025指标体系(2030年的工作目标,不一定有具体指标)、制定规划方案、提出实施对策和措施(重点措施要有技术导则、经济性分析)、提出完善的工作制度和保障体系、近远期规划建设项目(有具体位置、规模、处理能力、经济性分析)、各专项节能减排效益分析、并最终以图件形式表达。
2.2.4规划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分成两个部分,一是研究报告、二是规划图则,成果以A3文本的形式展现;
2、最终提交成果纸质材料(份数待定)、汇报PPT。
2.2.5进度安排
项目要求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
3. 验收评估技术服务
开展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绿色城区示范区验收评估服务,协助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验收评估。
3.1、服务内容
1、编写验收评估申请表
编写实施总结报告;编写财政补助资金及配套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报告;整合示范项目验收印证材料,包括项目验收材料、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材料、能效测评标识材料等;整合节约型城乡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材料;整合配套能力建设成果文件,包括双月报表、中期检查表、专项规划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等;编写能效测评总结报告和典型项目运行监测相关文件;
2、邀请相关领导专家指导工作
邀请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专家现场指导,进行创建验收预演,并配合创建单位对存在问题加以改进;
3、提供验收现场技术支持
包括现场技术服务,承担宣传展版、PPT设计制作等相关报告材料,布置会场和组织验收会议,就专业问题回答专家提问等事项,并根据专家验收意见整改验收资料,确保示范城市创建通过验收;
3.2、进度安排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实施 。
本项目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的载明联合体投标相关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5日(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K503公开开标大厅(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人:蔡工
电 话:0512-68753712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07室
联系人:华山、吴天晴
电 话:18915429903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
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绿色示范项目创建全过程技术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XY2020-N-G-010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绿色示范项目创建全过程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313.81万元
采购需求:
一、工作目标
为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绿色城区示范项目创建提供过程服务、实施方案深化和专项规划编制、验收评估技术服务等,支撑项目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验收。
二、技术服务内容
1. 过程服务
开展顶层设计研究、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和项目策划;项目遴选,协助落实具体工作事项推进;日常管理过程服务,包括政策制定和项目指导等;协助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编制南大苏州校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办法等政策文件,支撑项目实施过程各类技术服务工作,如绿色校园标识申报,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绿色建筑、75%节能建筑等各类项目技术方案论证等。
2. 实施方案深化和专项规划编制
2.1实施方案深化
2.1.1服务内容
完成实施方案深化,协助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论证。
2.1.2进度安排
项目要求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
2.2专项规划编制
包括《绿色校园专项规划》、《能源利用专项规划》和《海绵校园专项规划》3项绿色生态专项规划。
2.2.1规划范围
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南靠太湖大道,西起气桥港,东至渚镇湖,北邻昆仑山路,总用地面积1.12平方公里。项目申报时,原计划于2022年9月完成整个校区建设,总建筑面积约65-75万平方米。2020年3月,南京大学对项目任务书进行重新调整,整个校区分为西校区和东校区两个片区分时段建设,校区总建筑面积也有所增加,变更为约100万平方米。其中东校区约30万平方米,计划2022年建成;西校区约70万平方米,计划2021年开始设计,建成时间待定。
2.2.2专项规划年限
近期:2020年——2025年
远期:2025年——2030年
2.2.3规划编制要点
1、研究内容与深度
针对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实地调研,开展绿色校园、能源利用、海绵校园等方面实地调研、测试等工作,分析现状各方面的现有的生态体系,综合分析评估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评估随着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的发展,各方面的发展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2、重点研究区域研究深度
研究深度需要开展上位规划分析、实施现状调研总结、地区资源诊断、结合建成区的调研成果进行需求分析、制定总体发展战略、提出2025指标体系(2030年的工作目标,不一定有具体指标)、制定规划方案、提出实施对策和措施(重点措施要有技术导则、经济性分析)、提出完善的工作制度和保障体系、近远期规划建设项目(有具体位置、规模、处理能力、经济性分析)、各专项节能减排效益分析、并最终以图件形式表达。
2.2.4规划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分成两个部分,一是研究报告、二是规划图则,成果以A3文本的形式展现;
2、最终提交成果纸质材料(份数待定)、汇报PPT。
2.2.5进度安排
项目要求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
3. 验收评估技术服务
开展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绿色城区示范区验收评估服务,协助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验收评估。
3.1、服务内容
1、编写验收评估申请表
编写实施总结报告;编写财政补助资金及配套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报告;整合示范项目验收印证材料,包括项目验收材料、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材料、能效测评标识材料等;整合节约型城乡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材料;整合配套能力建设成果文件,包括双月报表、中期检查表、专项规划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等;编写能效测评总结报告和典型项目运行监测相关文件;
2、邀请相关领导专家指导工作
邀请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专家现场指导,进行创建验收预演,并配合创建单位对存在问题加以改进;
3、提供验收现场技术支持
包括现场技术服务,承担宣传展版、PPT设计制作等相关报告材料,布置会场和组织验收会议,就专业问题回答专家提问等事项,并根据专家验收意见整改验收资料,确保示范城市创建通过验收;
3.2、进度安排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实施 。
本项目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的载明联合体投标相关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5日(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K503公开开标大厅(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人:蔡工
电 话:0512-68753712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07室
联系人:华山、吴天晴
电 话:18915429903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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